话说在很久以前,德意志的土地上(那时候德意志还是四分五裂的一个抽象概念)有位世外高人叫康德先生,非常喜欢每天下午在固定时间散步。
一不小心,刑法学史上著名的道义报应论,就在他每天下午4点半(有的版本说是3点半,反正我不管,差不多)准时开场的散步思考中横空出世了。这一不小心的成果,法学院就发生了灾难。
康德怎么想的?粗暴地说,就是犯了罪,就有理由受到报复。所以问题就来,自发的报复会搞出什么乱子来?甩图说重点。
1
冤冤相报何时了
所以,报复往往是越来越升级的,直至一发不可收。
2
报复重了点
3
没报复的实力
所以,好乱。
但为什么康德的理论还是对的?有什么地方需要进一步讲清楚?记下问题,等待了200多年,又一位奇葩天才降落到普林斯顿,他叫:
于是他逃课搞出了自己的原创理论——纳什均衡伦。后人根据这个理论推演出一个旁支推论,叫“一报还一报”的博弈策略,关于策略内容,说重点:
(1)对于伤害,报复是必要的;
(2)报复不能过度,是“一还一”,不是“多报还一报”;
(3)报复是为了引导未来继续合作,一旦对方停止伤害,就应停止报复,走向合作。 它很好地证明了康德的报应理论为什么是对的,同时也很好地说明,为什么刑罚权必须由国家来垄断,不能任由社会个体自行报复(专业点的说法叫“同态复仇”)。
为什么康德是对的
博弈策略的证明过程很优美,但我们这些应用数学的门外汉就不要装逼了,说重点就好:如果不对犯罪行为予以报复,那么你就客观上构建了一个激励伤害倾向的机制,你在激励对方接下来继续伤害你或者第三人。
为什么要由国家执行报复
不能任由个体复仇
(一)防止循环报复(冤冤相报何时了),造成社会整体福利的流失
(二)防止报复过度,破坏合作
(三)解决了缺乏报复能力的问题
所以,康德先生是对的,但那是大而化之的法哲学结论。报复为什么是对的,报复为什么要交给国家执行,报复过程中的阻断循环报复准则、报复对等准则(罪责刑相适应)以及引导未来继续合作的准则(刑罚是改造,不是把人搞死,死刑立即执行除外),则是奇葩天才纳什的理论让我们找到真正的理性依据。任何一门社会学科,只有在和数学、经济学亲密联姻之后才能真正达到完备,推演出最优准则。这样的准则,伦理上你驳我不倒;效益上,增进了社会的整体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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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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