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1)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平面图、施工方案均应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施工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材料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 (3)施工现场夜间应设置照明设施,保持车辆畅通,有人值班巡逻。 (4)不得在高压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设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确保使用有效。 (6)土建施工期间,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同时敷设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7)危险物品之间的堆放距离不得小于10m,危险物品与易燃易爆品的堆放距离不得小于30m 。 (8)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存放间距不得小于2m,使用时距离不得小于5m ;距火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 (9)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得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安全防火的要求。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有相应的方案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12)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电、气焊作业场所的防火要求 (1)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2)乙炔瓶和氧气瓶之间的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3)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 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 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4) 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有易燃、易爆物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 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或未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6) 用可燃材料对设备做保温、冷却、隔声、隔热的,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7) 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作业; 8) 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前,不准焊、割作业; 9) 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作业; 10)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作业。 灭火器设置要求 (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的位置,如房间岀入口、通道、走廊、门厅及楼梯等部位。 (2)灭火器的铭牌必须朝外,以方便人们直接看到灭火器的主要性能指标和使用方法。 (3)手提式灭火器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消防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这一要求的目的是: 1) 便于人们对灭火器进行保管和维护; 2) 方便扑救人员安全、方便取用; 3) 防止潮湿的地面对灭火器性能的影响和便于平时卫生清理。 (4)设置于挂钩、托架上或消防箱内的手提式灭火器应正面竖直放置。 (5)对于环境于燥、条件较好的场所,手提式灭火器可直接放在地面上。 (6)对设置于消防箱内的手提式灭火器,可直接放在消防箱的底面上,但消防箱离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0.15m。 (7)灭火器不得放置于环境温度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8)从灭火器出厂日期算起,达到灭火器报废年限的,必须强制报废。 油漆料库与调料间的防火要求 (1)油漆料库与调料间应分开设置,且应与散发火星的场所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2)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品种,应分库存放。 (3)涂料和稀释剂的存放和管理,应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 (4)调料间应通风良好,并应采用防爆电器设备,室内禁止一切火源,调料间不能兼做更衣室和休息室。 (5)调料人员应穿不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不带钉子的鞋。开启涂料和稀释剂包装时,应采用不易产生火花型工具。 (6)调料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调料间内不应存放超过当日调制所需的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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