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课题: 降低项目资助额度,增加项目立项数量 宋 圭 武 国家设立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研究项目,并通过一定程序评选,对评选上的项目每年进行资助,这对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有重要意义。 但目前,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课题在评选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亟需完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存在因道德水平不高所引起的误差。一些专家在评选时,不负责任,敷衍塞责,不仔细看课题论证材料,一沓材料,十几分钟就看完,然后凭主观粗略感觉评选。二是存在因知识研究不足所引起的误差。有些评审专家对评审内容并非一定熟悉,或有专门研究。三是存在因制度设计缺陷所引起的误差。虽然国家课题评选制度这多年一直在不断完善和进步,但再严密的制度设计,总是有空子可钻,在评选过程中,个别机会主义寻租仍然难以避免。三类误差叠加,或多或少影响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的公正评选,也或多或少制约了哲学社会科学的健康发展。 另外,社会科学类课题资助应根据自身研究特点设立资助方式,不能盲目跟自然科学类看齐。自然科学研究有自然科学研究的特点,社会科学研究有社会科学研究的特点,二者在课题资助方式上应有所区别。 如何完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课题评选,笔者认为,除一部分外,如涉及考古等课题必须要有前期大量经费投入外,对于其余的一般项目,建议国家在总投入额逐年不断增加的基础上,在每一单个项目上,建议降低资助额度,同时,在保持每一年总资助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对应大幅度增加总立项数量。比如,假设国家某一年投入哲学社会科学课题总资助额为1个亿,目前一般项目是资助20万左右,这样1个亿可立项500个,可否考虑每一项资助额度降低到5万,同时总立项数量变为2000个。 降低每一项课题资助额度的好处是:一是可大大减少寻租动力,一些想找关系的,想找门路的,想跑路的,一看情况不大,可能也就没有了心思;二是从社会科学研究特点看,这对推进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并不会产生实质较大不利影响。另外,通过增加总立项名额,让更多的人参与国家课题研究,好处是:一是可以减少本应评选上但却没有评选上的误差,让真正有实力的人真正进入研究范围;二是让更多人参与国家课题研究,有利于调动更多教研人员研究的积极性,最终有利于实现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另外,存在的一个问题是,由于资助额度降低,也可能导致一些研究激励效果变差,为了弥补这方面的不足,为了对在研究上有真正创新的成果实现更强激励,建议在降低每一项资助额度的同时,再考虑设立后期资助程序,同时后期资助额度应较大。这里所谓后期资助,主要是在前期课题资助研究的基础上,对大体是同一类研究问题的资助项目,比如都是研究中国农业合作化的国家课题项目,再组织相关领域研究专家进行一次统一公开评选活动,然后从每一个同一类研究题目中的众多研究成果中选出最优秀的成果2-3项,再给予较大补充资助,比如再追加资助20万等。 另外,为了保证后期资助的公正性,一定要对后期资助评选过程实现全公开(除少数要求保密的),包括专家的评选意见、参与评选的成果等,能公开的,都应尽可能公开,让大家看,让社会充分监督。乡里人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在太阳底下,潜规则也就无处藏身,只能溜之大吉。 另外,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术研究行为,建议国家设立一个独立的学术监察厅,对学术不轨行为进行统一监督和管理。包括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类课题评选及课题研究中出现的一些不轨问题,都可归入学术监察厅统一管理和监督。目前,国家还缺少这样一个对学术研究进行独立和统一监督和管理的机构。一些在学术研究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往往是各单位自行处理,结果导致产生两种不好情况。一是一些单位怕丢面子,往往对问题具有包庇倾向,这进一步纵容了学术研究中的不轨行为;二是各单位处理尺度也不一样,人治现象很严重,对于同一类问题,有的处理很宽,有的又处理很严,对研究者也不公平,也助长了一些人的投机行为。 通讯地址:甘肃省委党校 邮编:730070 电子信箱:gssgw007@sina.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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