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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只有我一个独子,我将户口迁到了城市,以后农村的田地和自留地归属权如何处理?

 GNLB 2019-07-23

根据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规定,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进城安家落户,地方政府不得以收回进城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根据2019年最新《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并在此重复规定了中央一号文件的规定,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关于父亲田地归属权问题。

根据以上文件精神和法律条款,子女将户口从农村迁到城市后,父亲农村的田地村集体不能收回,田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由进城落户子女继续承包经营。

《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承包期为30年,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承包期30年。这意味着农村户口迁进城后,进城农户的承包地将长期不会被收回。

关于自留地归属权问题。

自留地属于农民留下来种菜吃的菜园子,土地性质跟宅基地一样属于村集体所有,农民享有无偿长期使用权。自留地使用权往往是跟宅基地使用权联系在一起的,它属于农村房前屋后的土地,一般来说,农民进城后,只要农村还有房子,房前屋后的自留地是不能收回的,对于进城农户来说,农村房子在,宅基地使用权就在,自留地的使用权也在。如果房屋不在了,空闲宅基地要依法复垦,恢复成耕地。《中央一号文件》规定,要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的复垦试点。所以,很多农村闲置宅基地复垦后,复垦的耕地和自留地都变成了耕地,耕地在承包期内是不能收回,不能调整的,所以,自留地的使用权同样属于进城农户使用。

承包期内,进城农户有权依法转让承包耕地(含宅基地复垦的耕地和自留地),有权依法流转承包耕地。但不得抛荒弃耕,连续两年以上将承包地抛荒的,村集体有权收回承包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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