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气设备的配电: 1.进入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源,应实行3相5线制,即零线和地线分开;2.如果是3相4线制,应在安全场所先转换为3相5线;3.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应该满足有关要求; 二、电气设备的接地: 1.处于爆炸性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外壳应与接地系统可靠连接;2.电气设备内接地端子应与电缆中专门配置的地线相连;3.如果设备是安装在接地金属构架上,或者设备采用接地良好的导管布线方式安装,则可视作已有外接地; 注意:不能用输送可燃气体或液体的管道作为接地线; 三、其他要求:电气设备的供电应设置适当的保护装置,以避免设备因过载、短路、断路或接地故 障产生有害影响。例如,增安型鼠笼电机应配置反时限保护装置。 防爆电气系统的配线要求 0区,只允许铺设本质安全电缆系统,并应考虑浪涌保护和防雷措施; 1区和2区,可采用电缆配线系统,也可采用导管配线系统; 一、电缆配线系统: 1、对于固定式设备,允许使用塑料护套、橡胶护套、矿物绝缘护套电缆; 2、对于移动式设备,须使用重型橡胶护套电缆,导线截面最小1MM2。 二、导管配线系统(必须防止直接将导管用作压紧螺母) 1、导管中允许使用绝缘单芯电缆或多芯电缆; 2、导管中电缆的总截面积(含橡胶部分)不能高于导管总截面积的40%; 3、导管进入或离开爆炸危险区域交界的地方应按要求配置密封附件,并作封堵处理。 注意:采用地沟或桥栈敷设的电缆或导管应靠危险性较低的一侧或远离释放源。即当危险介质比重比空气重时,电气布线应在上侧,否则应在下侧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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