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美丽心灵》 不仅仅是学术 微信公众号:学术那些事儿 作者:拙棘 本号原创首发 编辑:吴伟 ① 拿具体现象例证理论 这节说的主要是社会科学中的一些理论。 很多德沃金所说的不那么自信的学科经常做此类研究:既不讨论理论本身,也不研究经验本身,而是拿一些现象来例证理论,比如“最近出了一个谁谁谁,他身上那种X气就是韦伯所说的克里斯马”。理论提供了观察经验的某种视角、框架,借助理论,经验的某些晦暗面被照亮了。也因此,理论、理论概念只是工具,重要的是借此看到更丰厚的经验,而不是把贫乏的经验粗暴地纳入某些理论框架中说一遍来过过瘾。方向错了:不应该拿具体现象例证理论,而应该用理论去观察现象本身,或者直接讨论理论本身,看看是否需要根据之前未被注意到的现象调整理论。拿现象例证理论除了向人表明“我听过这些术语”外毫无意义。 ② 用抽象理论指导具体实践 这节说的主要是政治哲学、法学等规范性学科提供的理论。 我们的实践活动都是“理论内置”的,也就是说,无论有意识与否,我们在进行具体实践时都带着一系列观点。对特定实践活动的思考是在宏大的观念体系中进行的,无非这种思考在前台灯光下进行,观念体系则潜身于背景之中。一般情况下,实践者的观念体系足够让他应对各种事务,因此他根本不会注意到自己所持的“理论”,更不会有意识地进行理论思考,他只需要考虑最直接的问题。理论研究是对一整套背景观念的有意识反思,因此,理论和实践的关系是,具体的实践活动依托于庞大且多少带点系统性的观念体系,理论则是对这一体系本身的整体性抽象分析。如果特定理论主张对某种实际指导着实践的观念体系有整体性批评,那也应该停留在这一层面,就理论谈理论。应该等实践者对自己的整个观念体系有新的看法后调整相关实践活动,而不是理论家径直就特定活动本身提建议。从最抽象的整体性反思,到一项具体实践活动的践行,这中间牵涉到许多越来越细密的经验知识,这是社会科学和实践经验的领域,理论家无法掌握。更重要的是,所谓理论活动,多半只是拥护一套观念体系,而对其他观念体系提出挑战,同时也面临其他观念体系的挑战,因此多半胜败未分、得失难定,我们不如审慎点也诚实点,就理论谈理论。 ③ 肤浅的批评 写纯理论文章,又不甘心只复述他人的观点,而力图提出自己的意见,于是,很常见的一类写法就是重构某一主题上的相关理论,然后自己站在更高的视角下,检讨它们各自有哪些优点和缺陷,最后指明应该往哪个方向努力。这种文章本身不是不能写,但实在不那么容易写。道理也很简单,大理论家都是有一整套系统的理论规划的,而作者用来批评他们的标准本身常常是朴素和肤浅的,远做不到绕到这些大理论家的理论预设背后,在一个更为根本的理论平台上检讨大理论家们的得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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