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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刀都敢扔下楼?一人高空砸物,全楼连坐,最高判死刑

 洮阳浪子鸿都客 2019-07-25

现在走在路上,除了看路,还要看天——

可别砸下什么菜刀、水果刀、灭火器……

因为最近,这种事情发生得太多了!多得让人有种错觉:这天,莫不是破了个洞??咋啥都往下掉?

这样的事情,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

毕竟,大家生活好了,即便是在18线城市,也能住上高楼。

好好地哼着小曲走着路,飞来横祸,轻者垃圾盖头,重者,人就这么砸没了。

你就说冤不冤?!那些随便往楼下扔东西的人,该不该重罚?!

连菜刀都敢哐哐哐往下扔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你根本想不到,那些高空砸物的人,到底为啥这么干。

1

接二连三,天降菜刀

就在前几天,7月20日,安徽合肥的一小区小卖部门前,突然就掉下一把长约20厘米的水果刀

而当时一对母女正在门口停留,险些被砸中!

时间再往前移,7月11日,上午11点左右,济南市槐荫区匡山琪鑫苑小区,忽然“天降菜刀”,而且是三把!

一把是普通的长方形菜刀,另外两把是尖刀


▲看着就吓人,万一被砸到,非死即伤

当时,一位老人带着孙子刚走进单元门。

稍微晚那么一步,就可能被从天而降的菜刀砍到。

当晚,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通报:

当地派出所以涉嫌“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对此事立案调查。

经过排查,警方确定,扔菜刀的人是住在8楼的葛某。

原因,是感情纠纷,情绪失控。

最后,葛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2

贪玩扔下的灭火器

夺去了她的命

这一次没出人命。

但在其他地方,有些人就没那么幸运了。

7月2日,在贵阳一小区,39岁的母亲本来好好地走着,却突然被一个从天而降的灭火器砸中脑袋

而跟她一起走的小儿子,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妈妈被被砸倒地、鲜血直流、最后抢救无效身亡……

更让人气愤的是,砸死人的灭火器,已经是当日砸下的第二个。而肇事者,是住在那栋楼一个10岁男童。

就想问问,男童的家长都不管管吗?就这么不拿人命当回事吗?

3

悲剧比我们想象得更多

类似的悲剧,在全国各地、在我们身边,不断不断发生。

一个带孩子遛弯的妈妈,被天降石膏板砸中,当场不省人事。

天降菜刀,却没有好运躲过,被直插脑袋

 

还有还有——

“深圳男童被20层坠窗砸中身亡”

“江苏一女童被高空抛物砸成重伤”

“东莞女婴被24楼掉下的苹果砸到昏迷”

……

扔下的东西更是五花八门:骨头、装满水的塑料袋、西瓜、雕塑、鹅卵石、汽车轮胎、啤酒瓶、玻璃杯、砖头、钢珠……

高楼林立的时代,已经没有安全的天空。你永远不知道,天上会突然掉下什么,你会突然被什么厄运砸中,死于非命。

高空扔块豆腐,都能砸死人

 

高空抛物等同于杀人,一点都不夸张。

小到果核、牙签,大到花盆、晾衣架,甚至是窗户、广告牌、煤气罐等。

许多看似很轻、无伤害的物件,一旦在高空释放,通过重力加速度,都能变成“杀人”的利器。

数据显示——

一枚20克的麻将,从20楼飞下可致人骨折;

巴掌大的西瓜皮从25楼飞下,可致人死亡;

一个4厘米长的铁钉,从18楼甩下,可插入颅骨;

一个空易拉罐,从15楼抛下可砸破头骨;

……

下落的楼层越高,到达地面时的危险越大。

比如鸡蛋,平时一敲就破,但从4楼扔下,能把人砸出一个脓包。从25楼抛下,可致死。

哪怕是豆腐,从高空抛下,到达地面,都可能变成炸弹

▲一位车主的挡风玻璃被砸碎,而砸下来的东西,竟然是一块豆腐。

揪不出肇事者

整栋楼的人都要负责

 

难道就真的没法避免、没法预防了吗?

有。

最起码,我们每个人都行动起来,自己不高空砸物,同时揪出高空砸物的那个人,让他为此付出代价。

1

视频拍下高空抛物行为

前段时间,天津小伙倪某“怒吼阻止高空抛物”的视频,在网络热传。

视频里,一位住6楼的大妈正想往窗外扔垃圾,隔壁的一小伙一声怒吼:“嘿!别扔了!”

大妈当即就缩回了手。

倪某说,这位大妈高空抛物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他拍视频的目的,除了阻止大妈继续这么做,万一有人被砸,也能给警方提供证据。

2

小区安装监控摄像头

有些小区也行动起来了。

比如余杭昌运里小区,在地面安装了47个监控。有了摄像头的震慑,这个小区从交付到现在,1500多户,从未发生过一起高空抛物事件。

居民相互监督的作用,还是有限的。有些缺德人,你再监督,他还是会扔。

3

法律来重罚!

甭管是心情不好、感情纠纷闹分手、喝酒耍酒疯,还是不小心掉下去的,总之,只要东西是从你家扔下楼的,你都要负责!如果是熊孩子干的,那就家长负责。

已经有法律在候着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找不到罪魁祸首,那就全楼连坐,一起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多年前,就曾经有这样的案例:

2014年,重庆一名2岁女童被天降的酸奶瓶砸伤,因为找不到肇事者,她的家人就把整栋楼(2-33层的居民)告上法庭

不只是赔偿,情况严重的,高空抛物者最高可判死刑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行业协会副会长吕红兵介绍——

过失致人重伤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过失致人死亡则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可判死刑

高空砸物,关乎我们每一个人的安全。

平时走路,稳妥起见,可以贴着墙边走。

自家阳台、窗户边上的物品要放在安全位置,不要过于靠近边缘,以免掉落。

还有,教育好你家孩子。

别再让别人用生命

为你的不道德行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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