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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交通事故

 白发7so5xed37u 2019-07-25

我于2018年7月8日18时左右在回家的路上206国道自汕头往揭阳方向,行至揭东区龙港路口,前面的货車过路口红绿灯,我也随后过马路,那知前面的货車突然横向轉弯,忽然间我感觉天地黑暗,预感到生命走到尽头,将撒手人間没了知觉,不知是生命的奇迹还坚强的意志,被司机扶起后我报上家庭的电话后,再次晕迷过去,当我再次醒来时只知道口渴,热切渴望能喝到水,头脑没有时刻的消停,只有映像不停在脑海里腾飞,根本控制不住大脑,眼睛面前一片漆黑,医生再次抢救,(二个月后能沟通,才知道进了二次Icu室)。右眼受伤道致完全失光明,已没有光感,右前臂手也失去,右脑严重创伤后精神障碍。语无论次言不达意。

 在末交警笔录和出交通事故责书的时间前二天,货車赣F92083的登记車主及实际车主周建伟找到揭阳市榕城区弘诚法律服务所向业务员到医院要求我签协议书,说什么我签字,即对方负全责,我可多拿到十几万元的保险金。我当时刚恢复还不可说话和脑子不清醒,觉得要签协议要有交警陪同,或者通知家属在交警部门签订才对,而不应该给对方造成没需有的负担,所以没签字。2018年9月7日办案交警洪旋洪前往揭阳市人民医院在没有录到半句口供的情况下,即下达了第445221120180000158号,揭东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事认定书,判仲秀生货車碾压为主要过错,我刘利晓骑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造成事故的次要过错。我不服认定,因为过红绿灯路口,无论行人,单车,电动自行车,所有車辆皆可通过,要求查看视频还原真相,交警部门竟然以查不到视频为由,拒绝查看视频。2018年9月14日不得已上书揭阳市公局交通警察支队,期間弘诚法律服务所,向某直接威胁我说,让我去起诉,并扬言法律不是为我服务的,就是告到市政府也没用,竟然同交警洪旋洪要求我哥签协议书,有录音为证,没有签约,`最终导致保险不聞不问,并長期搁置,在住院期間让我花费大量费用,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人民医院神外二六楼,住了整整八个月院。住院期間花费药费48万多人民币,生活费和护理费花尽家庭所有积蓄,生活一下子跌入底谷,自已巳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还需要家人细心的陪护,家庭困境难当,加上头脑创伤后精神障碍,需要長期服药,才能稳定情绪,偶尔有轻生念头和过激行为,只要听到一句不中耳的话就发脾气,遇事行为不冷靜,容易失忘,记不上发生的事。记忆时断时续,暂时清醒一会,为此将发生的事记录下来。以便作证。刘利晓2019.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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