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大连高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 提高区内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 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中小学校事业编教师 63名 具体要求如下 选聘条件1.在拟选聘的教师岗位工作的事业编制教师; 2.年龄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1日之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教师资格证; 5.具有特级教师或县区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仁爱之师、优秀班主任、优秀青年教师、骨干教师、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一项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 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 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选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 不得选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选聘岗位本次公开选聘63人,其中: 中学教师 17人 小学教师 46人 选聘后根据全区中小学校岗位需求,由区教育文体局统一分配岗位。 2019年大连高新区公开选聘事业编教师计划表 报 名
2019年8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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