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狸精”可以定义为:善于运用各种手段勾引男人的“风骚”、“浪荡”、“无耻”女人。狐狸精在若有若无之间贯穿了5000年的历史。半人半仙,收发自如。她们并不靠漂亮取胜,她们另有“秘密武器”。只有拿起这个武器,每个女人都可以牢牢拴住自己所喜欢的男人。 第一招:媚。“媚”是杰出作家骆宾王最早发现并定义的,他创造了一个词叫做“狐媚”(见《讨武紫》一文),也就是“狐狸精之媚”,专门用来形容“狐狸精”这一绝招的。 狐媚代表人物:武媚娘,参阅赵玫的小说《武则天》。 第二招:妖。“狐狸精”有个同义词叫做“妖精”,妖自然是她们的特性。 妖狐代表人物:卡门(一译嘉尔曼),见傅雷译梅里美的小说《嘉尔曼》。 第三招:野。“野”是指狐狸精无拘无束、随心所欲、张狂恣肆的个性,通常表现为未经世俗污染的清纯自然,不受规矩约束的自由洒脱。野狐代表人物:金子,见曹禺的剧本《原野》。 第四招:忧。 世界有文学,少女多忧伤。最优秀的作家都知道,要想让自己的作品更吸引人,就必须把女主角设定为多愁善感、弱不禁风、楚楚可怜、经常以泪洗面的女人。忧狐代表人物:林黛玉,见曹雪芹的《红楼梦》。真正的狐狸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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