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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永教你如何识别和规避投资和并购交易中的腐败合规风险

 抱朴守拙之宁耐 2019-07-27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压力,企业并购整合已成为迅速扩大资产规模、提升经营业绩的重要手段。中国“一带一路”政策的推出,势必促进海外并购和海外投资业务的稳步增长。然而,各国监管机构及国际机构相继出台了多部法律法规和指导文件来防范和制止腐败犯罪。在如此高频、高成交额的并购交易中,如未能有效识别目标企业包括商业贿赂在内的不合规行为,或未采取合适的方式和措施进行并购后的合规整合,并购方或投资方将面临巨大的违规风险和巨额的处罚成本,严重者将触及企业的生存根基。

案例分析

20世纪末期,某海外资信服务供应商A公司采取兼并、收购和合资的方式抢占前景广阔的中国市场,其中包括B公司和C公司。B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A公司的中国实体与国内某咨询公司甲公司的合资公司,其中A公司持股51%。C公司是A公司在2009年通过股权收购进来的一家子公司,A公司持有C公司90%的股份。

自2006年持续至2012年期间,出于规避法律风险的目的,B公司陆续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或员工的虚假报销向政府官员支付非法资金,以此获取对公司经营至关重要的商业数据。自2009年7月至2012年3月期间,C公司持续通过独立供应商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将该信息出售于其他公司用于市场推广,直到2012年3月15日,该行为被记者曝光,警方突袭了C公司在某地的办公室,查封了电脑设备并拘留了部分员工,该行为才停止;在此期间,C公司持续通过员工或第三方贿赂政府代理人及国有企业决策者,以获取销售订单。

2018年初,某国监管机构官方公布,A公司主动披露其两家中国子公司B公司和C公司存在通过上述商业贿赂获取商业优势的行为,并向该监管机构支付折合人民币数千万元以达成和解。因其主动披露和采取了合规补救行为,该国司法部门作出不予起诉裁定。

值得注意的是,A公司在投资和收购前的尽调中均已发现了腐败的迹象,但在当时并未引重视或采取措施终止相应行为。其中A公司在成立涉案B公司前的尽职调查已发现上述非法行为,但A公司仅向甲公司的执行董事提供了一次简短的反腐败培训并要求甲公司的高管完成反腐败问卷和认证,并未针对尽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在收购涉案C公司前的尽职调查中,A公司了解到C公司通过独立供应商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同时也意识到该行为存在刑事法律风险。尽管独立供应商表示其获取个人信息的渠道是合法的,但是A公司并未对该表示进行审计或审核。此外,C公司在尽职调查过程中表示无法保证其销售代表不存在向客户支付回扣的行为,而A公司亦未采取措施来核实是否存在该腐败行为。

那么应该如何有效地应对和防范投资和并购带来的合规风险,本文将进一步讨论。

反腐利剑 I——合规尽职调查

并购前的合规尽职调查有助于识别目标公司违规和违法行为,从而更准确地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尽职调查也可以识别目标公司的风险领域,并为并购后的合规整合奠定基础。并购方对于尽职调查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整改措施,并有序合理地进行并购后的合规体系整合有助于减少目标公司继续违法违规行为。

传统的尽职调查并不能有效识别目标公司的商业贿赂、舞弊等腐败和合规风险,其重点关注的是目标公司的历史沿革、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诉讼仲裁、生产与销售状况、财务与会计等信息。不同于传统尽职调查,合规尽职调查侧重于发现目标公司是否建立并执行完善的合规体系,如何防范、发现和响应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国际准则及商业惯例的行为。合规尽职调查的执行不应晚于财务、税务、法律等其他尽职调查。

根据多年的经验,安永法证及诚信合规团队总结了以下合规尽职调查相关的方法:

反腐利剑 II——合规体系重组

并购涉及不同企业之间资源、资产和业务的重新组合,也包括不同企业之间合规管理体系的重新组合。合规管理体系的重组规划应当在并购中的合规尽职调查完成后即开始,最迟不晚于并购协议签署前完成。合规管理体系重组的关键性内容应当体现在并购项目的条款清单和并购协议中。并购交割完成后,合规管理体系的重组应开始积极地实施。具体的实施工作应由新企业的最高管理层主持,并确定实施的内容、步骤、责任人和时间。合规管理体系重组规划一般包括:

  1. 尽职调查发现的合规问题的整改;

  2. 双方合规管理体系的一致性和差异分析;

  3. 合规文化、政策和流程的集成原则和实施方案;

  4. 财务制度、技术和合规培训的集成原则和实施方案;

  5. 新企业人员任命前合规筛查的原则和实施方案;

  6. 原企业的业务伙伴与新企业建立关系前尽职调查的原则和实施方案;

  7. 新企业首次进行合规风险评估的原则和实施方案;

  8. 新企业实施其他合规措施的原则和实施方案等。

基于安永法证及诚信合规团队对合规领域的长期实践经验和对最新合规文件的研读,我们提炼出了投资及并购交易中合规重组风险模型,即综合考量各种风险因素将目标公司分为高风险、中等风险和低风险三类。不同的风险等级影响着投资方或买方对目标公司在合规体系重组中的参与程度。基于此以风险为导向的合规架构搭建,投资方或并购方可以实现最大限度和最低成本地有效控制并购后的合规风险。(每个企业定义风险的方式和角度不同,合规参与程度有所差异,以下仅供参考。

控股公司

由于投资方或并购方持股超过50%,且对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运营和管理有实际控制权和话语权,如果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出现了系统的腐败及其他不合规行为,势必会殃及其母公司,因此我们建议投资方或并购方全程参与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合规管理,且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要遵循投资方或并购方的合规体系。

非控股公司

非控股公司在当下多元的经济形式中也十分常见,尤其是随着科技和人工智能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参与到补强型的技术并购中,这种并购以非控股的形式居多。相对控股股东,非控股股东虽参与目标公司投资,但未能通过股权比例或相关的协议安排等对目标公司进行实际控制。鉴于其非控股的地位,其对目标公司管理的参与程度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如若目标公司缺乏健全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非控股股东的投资安全将无法得到合理保障,甚至遭受严重的损失。相反,如果目标公司建立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有助于保证目标公司运营的透明度,从而使非控股股东更准确真实地知悉目标公司的运营状况,规避由于目标公司违法违规造成的经济和声誉损失。

投资方可以通过参与以下环节加强非控股公司的合规管理:


  • 合规原则和要求:投资方对非控股公司合规方面的原则和要求应当于投资非控股公司时在投资协议中进行明确约定。

  • 治理:投资方可以派遣人员担任非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合规管控,派遣人员除应履行的基本职责外,还应当在合规方面承担相应责任,提高合规管理的参与程度。

  • 运作:投资方与非控股公司的合规团队间应当保持积极的沟通以统一对公司合规原则和要求的理解,并保持良好的合作以满足对公司合规方面的要求。

  • 审计:投资方可以引入第三方专业团队对非控股公司的合规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参与对非控股公司的合规管理体系的提升。

实际操作层面,我们建议投资方按照非控股公司的风险等级来决定其在非控股公司合规管理中的参与程度。非控股公司的风险等级可以从股权比例、业务依赖程度、品牌授权等角度进行评估。以下汇总了对于不同风险等级的非控股公司的合规管理参与程度。

在大中华区,安永法证及诚信合规服务部拥有大约200名专业人员和五大分支机构,我们团队在合规领域积累了深厚的经验并拥有合规领域最前沿的知识,我们将竭诚为贵公司的海内外并购业务保驾护航!

信息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由CFO君编辑整理,转载时请注明转载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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