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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离婚律师—老公去世了,我想找我公婆要房子

 北京离婚律师 2019-07-27

信金国律师说案例,婆媳关系是一种比较尴尬的关系。婆媳既不是血亲、也不是爱人,却要像至亲一样相处,可当丈夫去世后,婆媳关系是否要撕裂呢?

案例简介:

李先生结婚前以个人名义按揭购买了一套用于结婚用的房产,之后与王女士结婚生子。天有不测风云,李先生因意外死亡,留下王女士和儿子。围绕李先生这套房产该归谁的房产纠纷问题,王女士与公公婆婆针对房产继承问题纠缠了数年。

王女士表示,自己和李先生结婚后一起偿还房产贷款,房子她有权利继承。王女士的公婆则称,当初是他们出资给李某买的房产,房子应该归他们。双方就房产继承问题挣扎不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对被继承人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两原告与两被告均为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均享有继承权。

案例分析:

法院最终认为,原告王女士能够享有原告主体资格要求分割被继承人婚前个的人财产。

本案中,因房产取得时间在王女士与李先生结婚登记时间之前,在原告王女士与李先生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先生偿还房屋贷款部分,应从该房产价款中先予以分出一部分给原告王女士,剩余部分作为李先生遗产进行遗产分割。

考虑公婆现实际居住情况,将涉案房屋由公婆共同继承为宜。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法院最终判决:在被继承人李先生名下某房产产权由公婆共同所有;公婆共同补偿儿媳、孙子财产18万余元。

北京资深离婚律师信金国:

公民可以依照继承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可以自行选择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等遗嘱形式设立遗嘱。近年来,法院受理了越来越多的遗嘱继承纠纷。

俗话说得好,“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亲人之间若能多顾及些情分,少考虑些利益,即使婆媳关系破裂日后也会多避免些房产纠纷、遗产纠纷等问题。

北京离婚律师信金国   专注婚姻案件近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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