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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空抛物

 一泓书屋 2019-07-29

喻明殿

从高层住户的窗户往外扔垃圾、倒剩饭、剩菜的事情时有发生,据燕赵都市报载:承德某小区从上扔下一块约十斤的石头,把行人砸成重伤,廊坊城市旺点小区,上乱扔垃圾把行人砸伤上扔下啤酒瓶砸坏车辆、打伤行人也时见报端,有的还诉请法律解决。实际上从窗户扔垃圾并不比从电梯中带下来轻松,因为高空抛物自我感觉也不光彩,所以抛出后赶快要把窗户关上,总害怕叫别人看见,干了坏事的人总是心虚的,哪象从电梯中带下来那样轻松自然。

据有关专家研究:有这种不良行为的人都有程度不同的精神类疾病,比如往外倒剩菜、剩饭,可能受了家人的气、或者工作中不顺心、或者受了领导或同事的批评指责,或者饭菜不好吃,无处发泄,干脆窗户扔下叫搂下的玻璃、窗台上也受点污垢秽气,岂不乐哉!但你也不想一想这不叫缺德吗?

要解高空抛物问题,最主要只能靠自我约束,加强宣传力度,提醒居民注意。200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决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相关的法规。其中,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这一法规,同一楼内的邻居向外面高空抛物砸到了行人或车辆,如果查不出来究竟是哪一个人造成的这个损害,为了保护受害人,就只能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居民共同承担补偿责任。这条规定一方面保护了受害者的权利,一方面可也使无辜者受到了牵连。但如果判定住户均无责任,那么数万元的医疗费、伤残补助费都全部落在了受害人身上,他的肉体、精神和经济上都受到极大伤害。如果追究这些住户的责任,每人负担的是几千元。 从另一个角度说,你一个人干了坏事大家都给你承担责任,良心过得去吗?你不受到良心的谴责吗?换句话说,用小的不公平避免大的不公平,这应是侵权责任法规定这条的立法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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