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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正义”:古罗马著名律师普利尼曾慷慨激昂作如是说

 自由是我的生命 2019-07-29


什么是 正义

这就并非每一个人都说得清楚了。

有人甚至说,这个问题,恐怕连现代的罗尔斯、庞德等杰出的法学家也未必能用三言两语就解说得明白。

但是,在古罗马律师普利尼和大多数法学家那里,却能够精确、通俗地对“正义”作出法律上的理解:

“所谓正义,主要的不是关于实际规则的对或错。人类的正义,是要求同样的事情,按同样的规则来处理,而且,这种规则应能适用于一切人,适合于一切人与生俱来的、自由平等的天性。”

普利尼是古罗马著名的律师。

有一次,普利尼接到一宗非常棘手的“反贪案”,为其朋友、曾任比提尼亚省长的巴索斯担任辩护律师。

什么是“正义”:古罗马著名律师普利尼曾慷慨激昂作如是说


巴索斯为人富于正义感,为官清廉而称职;但不幸的是,他曾在自己生日那天与友人交换了礼物。当时,罗马的法律是明令禁止官员接受任何礼品的,他的政敌抓住这个把柄,企图将他置于死地。

在这场政客利用法律来进行的政治斗争面前,普利尼为难了:

“如果我否认事实。但这事实已尽人皆知。如果我请求法庭宽恕,那我就等于承认了我的委托人有罪,就会即刻毁了我的委托人。如果作为辩护人明知当事人的行为是违法的,却又作无罪辩护,就放弃了自己作为公民的责任。但如果我不替其辩护,国家将失去一个正直而高尚的官员,而剩下来的,将只会有更多的害人虫和马屁精。”

怎么办?

左思右想,普利尼决定挺身而出,背水一战。

面对喧嚣的法庭,普利尼首先慷慨激昂地举出了一则古老的罗马法格言“正义从未要求任何人揭露自己的犯罪!”

这就是说,自己的当事人有权保持沉默。那个时代,沉默权尚未被明文规定为公民的一项诉讼权利。可普利尼深知这个古老格言的诉讼意义,也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现在法庭安静下来了。

然后,普利尼便开始大显身手了。

精通法律和法理的他,用来替被告人辩护的两大法宝就是“公平正义”“恶法非法”

普利尼指出,礼尚往来是人之常情,属于自然的正义、自然的权利;官员也是人,也有私人交往与生活的空间和权利;而禁收、禁受、禁止与亲友交换任何礼品的法律,既违反了罗马公民千百年的风俗习惯,也违反了人的自然权利,违反了人情、人性,也就是违反了自然正义的精神。

同时,普利尼一针见血、义正辞严地指出,“指控一个官员是否犯有贪污受贿罪,主要的依据不能看他有否收受过或与亲友交换过小礼品,而主要的是要看他有否利用过职权和职务的便利,去为他人或自己谋取过不法利益。


什么是“正义”:古罗马著名律师普利尼曾慷慨激昂作如是说


如果混淆了这两者,就显失公平了。如果仅凭表面现象而不考虑事情的实质,就去草率地定人以罪,那这样的法律就不是公平的法律,就不是“善法”而是“恶法”。

“恶法非法”!

“如果任由“恶法”泛滥,那么,罗马法律,就将一点一滴地失去其“公平正义”性。如果罗马法再无“公平正义”,那么庞大的罗马帝国,难道就只一味依靠军刀来维持吗?”

听了这一番雄辩滔滔、激情澎湃的陈词,元老院的气氛却是出乎意料地活跃起来。他的雄辩征服了所有具有崇高正义感的法官。最后,经过6个小时的辩护演说之后,他的朋友终被宣告无罪,从政敌的魔爪下挽回了一颗宝贵的人头。

据说,当精疲力竭的普利尼走出元老院时,罗马市民用欢呼和鲜花包围了他。

法律的正义,又一次得到了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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