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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诗笔记之:对仗的概念、基本要求及常见形式

 诗草苑 2019-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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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仗的概念、基本要求及常见形式

对仗是诗词中非常重要的概念和修辞方法,也是诗词中最难掌握和把握的。本文专题介绍对仗的概念、基本要求及常见形式等对仗相关常识。

一、 对仗的概念

要学好诗词,必须要学会、用好对仗。那么什么是对仗呢?让我们首先来看看对偶和对仗的概念。

1、对偶

对偶俗称对子,是用字数相等、句法相似、平仄相对的上下两句来加强语言的表达效果一种修辞方式。

我们常见的对联就是对偶的典型代表,如:“一夜连双岁,五更分二年”,一夜对五更,连对分,双岁对二年。各类文章、诗词中也常见对偶的应用,如王勃的《滕王阁序》中就有大量对偶句的应用,如:“豫章故郡”对“洪都新府”;“星分翼轸”对“地接衡庐”;“物华天宝,龙光射牛斗之墟”对“人杰地灵,徐孺下陈蕃之榻”,“落霞与孤鹜齐飞”对“秋水共长天一色”,“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对“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等等。

诗词中对偶句的应用更是广泛,例如杜甫的七律《 野望》“西山白雪三城戍,南浦清江万里桥。海内风尘诸弟隔,天涯涕泪一身遥。 惟将迟暮供多病,未有涓埃答圣朝。 跨马出郊时极目,不堪人事日萧条。”、《登高》“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都是前三联对偶的。

2、对仗。

百度百科中对对仗的解释是:对仗又称队仗、排偶。它是把同类或对立概念的词语放在相对应的位置上使之出现相互映衬的状态,使语句更具韵味,增加词语表现力。对仗与汉魏时代的骈偶文句密切相关,可以说是由骈偶发展而成的,对仗本身应该也是一种骈偶。

《应用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对仗是指律诗和骈文等中按照字音平仄相对和字义虚实相对做成对偶的语句。

简单地说,对偶在诗词曲赋等韵文中的应用就称为对仗。对仗主要包括词语的互为对仗和句式的互为对仗两个方面。

对仗可使诗词在形式上和意义上显得整齐匀称,给人以美感,是汉语所特有的艺术手段。

对仗是对偶在诗词中的应用,只不过诗词中的对仗比一般文章中的对偶要求更严。既有字音平仄相对的要求,又有句式、词语、字义等方面的要求,还有在诗词中应用位置的要求等。

一般绝句中可以对仗也可以不对仗,如果用对仗,一般用在首联。五言、七言律诗中间两联(颔联、颈联)必须用对仗,首联可对可不对,而尾联一般不用对仗。长律除了首联和尾联一般都要求对仗。在唐人的律诗中偶然也有少到一联对仗的,那只是例外。至于对仗多到三联,则是相当常见的现象,特别是在首句不入韵的情况下是如此。三联对仗,常常是首联、颔联和颈联三联对仗。

如:杜甫的五律《旅夜书怀》“细草微风岸,危樯独夜舟。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名岂文章著,官应老病休。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前三联都是对仗的。

钱起的《省试湘灵鼓瑟》“善鼓云和瑟,常闻帝子灵。冯夷空自舞,楚客不堪听。苦调凄金石,清音入杳冥。苍梧来怨慕,白芷动芳馨。流水传湘浦,悲风过洞庭。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清。”除尾联外都是对仗的。韩愈、孟郊等用联句形式写成的《城南联句》全诗长到一百五十四韵,一千五百四十字,中间一百五十余联都是对仗的。

对仗的作用就是能使读者在接受作品思想内容的同时,也能欣赏到作品的一种形式的整齐、对称和协调之美,而作品的这种形式美又能反过来增强作品思想感情的感染力。刘勰在《文心雕龙》中说:“造化赋形,文体必双;神理为用,事不孤立。夫心生文辞,运裁百虑,高不相须,自然成对。”。

二、对仗的基本要求

词语对仗的要求是:词性必须基本相同,如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等;结构必须对称,即以单纯词对单纯词,以合成词对合成词;词义必须同属一类,如以山川对山川,以草木对草木等;平仄必须相对,即以平对仄或以仄对平。

格律诗中对仗的基本要求

1、 要求相对两句的字数、句型应该相同,句法结构要一致如主谓结构对主谓结构,偏正结构对偏正结构,述补结构对述补结构等。

如:“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从句型上讲上下两句是相同的,“海内”与“天涯”,“知己”与“比邻”,“存”与“若”词类结构也是相同的。杜甫的《旅夜书怀》中:“细草--微风--岸,危樯--独夜--舟”,上下联都没有谓语,句型结构相同;颔联“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句型一致。颈联“名岂文章著,官应老病休”,除了表面的对仗外,还暗含着“著名”这个动宾结构被拆开放在一句的两头,“休官”这个动宾结构也拆开放在一句的两头,这才算对上了,有点玄奥、不易了。

2、要求相对两句的平仄必须相反。因格律诗中每句第一字一般不论平仄,还有“一三五不论”等规则以及需要押平韵等原因,所以律诗相对两句平仄相反并不是句中每个字都相反。

3、要求相对词语所属的词类(词性)相一致。如名词对名词、动词对动词、形容词对形容词、副词对副词等。如杜甫的《旅夜书怀》中“细草微风岸,危墙独夜舟”中“细草”对“危樯”,“微风”对“独夜”,相对词的结构相同,岸和舟、草和墙、风和夜都是名词相对,细和危、微和独都是形容词相对等。

4、要求词义范围相同。根据词所属的词义范围,可以分为天文、地理、动物、植物、器物、人体、行为、动作、服饰等等,通常尽可能选在同一意义范围内的词相对。例如“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中,星对月是天文名词相对;平野对大江是地理相对等。又如“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海”和“江”是地理队,“夜”和“年”是时令对。此外还有三种特殊的对仗:第一是数目对,如“万里悲秋常坐客,百年多病独登台”;第二是颜色对,如“客路青山下,行舟绿水前”;第三是方位对,如“西山白雪三城戍,南浦清江万里桥”。

三、词的分类

词的分类是对仗的基础,所以这里先介绍常见的词语分类,按照律诗的对仗要求,可以把词概括为九大类。

1、名词类:表示人、事物、时间、地点的词,如人名、地名、专用名、日月、星辰、山川、江河、草木、花卉等等。名词还可细分为:天文、地理、时令、宫室、服饰、用器、植物、动物、人伦、人事、体形等小类。连绵词,如葡萄、杜鹃、鹦鹉、鸳鸯、蟋蟀等,只能与同词性的连绵词相对。

2、动词类:表示人或事物的动作、行为、发展变化的词,如看、听、笑、哭、唱、吃、喝、读、写、爱、恨、跑、走、跳、升、降、飞、落、保卫、建设、发展、变化等。

3、形容词类:表示事物的性质、状态或声音的词,如美丑、香臭、明暗、胖瘦、高低、长短、轻重、快慢、嘀嗒、轰隆等。

4、代词类:表示能起指示、代替作用的词,如谁、哪、你、我、他、尔、汝、吾、余、这、那、彼、此、这里、那里、你们、我们、他们、它们等。

5、数词类:数目字包括孤、独、无、半等字自成一类。表示数目多少和次序先后的词,如个、十、百、千、万、初一、老大、第一,等等。另外,与数词类相联系的,还有表示计量单位的量词,如尺、丈、里、斤、两、分、亩、只、匹、头、担、吨、石、块、台、辆、部、间等等。某些名词与数词配合,也可以用来做量词使用,如一天的“天”,五更的“更”,三年的“年”,九霄的“霄”,半锅的“锅”等。

6、颜色词类:颜色词自成一类。表示色彩的词,如黑、白、红、绿、黄、蓝、橙、紫、翠、碧、苍、寈、素、黛等等。一些带有色彩的名词如金、银、铜、霜、雪、血、枫等,也可用来表示色彩。

7、方位词类:方位词自成一类,包括表示方向、位置的词,如东、南、西、北、上、下、左、右、内、外、前、后等。

8、副词类:表示动作、行为和性质状况的程度、范围、时间、语气,而对动词、形容词起修饰、限制或补充作用的词,如已、已、将、很、又、正在、忽然、未曾、竟然等等。

9、虚词类:包括连接词和介词。连接词表示词语间的连接关系,如和、与、或、不但、而且、即使、因为等。介词表示介绍某些词语为另一词语的附加语,如从、于、沿着、依照、按照、以、为、因、将、把等。

四、对仗的常见形式

对仗的运用有宽有严,因而出现各种不同类型,有工对、邻对、宽对、借对、流水对、扇面对等。在内容上则有言对、事对、正对、反对等名目。这里介绍几种常见的对仗形式:

1、  工对。

工对是指完全符合(或绝大部分符合)前述对仗四项基本要求、对仗工整的对子。简单的如“天对地”、“雨对风”、“大地对长空”、“东西对南北”、“万紫对千红”等就是工对。毛泽东《送瘟神》中的“红雨随心翻做浪,青山着意化为桥”、“天连五岭银锄落,地动三河铁臂摇”是诗词中标准的工对。

王力在《诗词格律十讲》对“工对”的解释值得学习借鉴:凡同一小类相对,词性一致,句型又一致,叫做工对(就是对得工整)。例如“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这是工对。邻类相对也算工对。例如“一去柴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朔”(北方)对“黄”是方位对颜色;又如“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日”对“春”是天文对时令。两种事物常常并提的,也算工对。例如“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花”对“鸟”是工对;“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人”对“马”是工对。

凡五字句有四个字对得工整,也就算得工对。例如“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虽然“阔”是形容词,“流”是动词,也算工对。又如“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虽然“时”与“别”不属于同一个小类,其余四字已经非常工整,也就不必再计较了。七字句有四、五个字对得工整,也就算得工对。例如“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边”是名词,“尽”是动词,似乎不对,但是“无”对“不”被认为工整,而“无”字后面必须跟名词,“不”字后面必须跟动词或形容词,只能做到这样了。

2、  邻对。

临对是指用词义门类比较接近的词为对。如:天文与时令、地理与宫室、器物与衣饰、植物与动物、方位对数量等的关系。用这些意义接近的词为对,就是邻对。

如白居易《感春》中的:“草青临水地,头白见花人”。草与头不同类,水与花不同类,地与人不同类,这可以算是邻对。

邻对比工对要求略为宽松,但比宽对要求严格。

3、宽对。

宽对是与工对是相对的概念。一般只要句型结构相同、词性相同,如以名词对名词、以形容词对形容词等便可以。这样的对仗,一般称之为“宽对"。宽对是一种不很工整的对仗,宽对要比邻对的要求再宽一些。

如黄鲁直《答龙门秀才见寄》诗中“明月清风非俗物,轻裘肥马谢儿曹”便是宽对。毛泽东的《赠柳亚子先生》:“三十一年还旧国,落花时节读华章。”其中“三十一年”与“落花时节”,虽然讲的都是时间、时令,但对的就不那么工整。像这种情况在古今诗人的诗词作品中经常可见,大家也就约定俗成,共同认可,并把它作为对仗的一种形式来使用了。

4、自对。

自对也叫当句对,是对仗的一种。即:一句之中某些词语自成对偶,而后再两句相对。这样的对仗只要求句中自对对的工整,不再要求两句对的工整,只要词类相对就行了。

例如“海内风尘诸弟隔,天涯涕泪一身遥”,“风”对“尘”、“涕”对“泪”已经很工整,“风尘”对“涕泪”就可以从宽了。又如“惟将迟暮供多病,未有涓埃答圣朝”,“迟”与“暮”相对,“涓”与“埃”相对,两句相对就可以从宽了。

5、借对,或称为假对。

借对是指通过借义、借音或借形等手段来达到对仗工整的目的。

借义,是利用词的多义性,通过一个词的某一种意义与相应的词构成对仗。如杜甫《曲江》诗:“酒债寻常行处有,人生七十古来稀”。“寻常”一词具有多种含义,一为“平常”,一是“八尺为寻,倍寻为常”。前者是一般的副词,后者是数量词,这里用寻常来对数词“七十”,用的是它本来具有的数量方面的含义,而诗中用的却是它副词方面的意义。这就是“借义对”。

借音,是利用字词之间的同音关系,以甲词(字)来表示乙词(字)。如:“残春红药在,终日子规啼”,以红对子(谐紫);“住山今十载,明日又迁居”,以十对迁(谐千);“西山白雪三城戍,南浦清江万里桥”,“白”对“清”是借对,因为“清”与“青”同音。

借形,是字形为对。如李商隐的《马嵬》诗:“此日六军同驻马,当时七夕笑牵牛。”这里“驻马“与”牵牛“本不同义,是借形相对。

6、错综对。

古代韵文对仗的一种方式,它不拘字词的位置,相对的词语处于错综交叉的情况。如中唐诗人李群玉《杜丞相筵中赠美人》诗:裙拖六幅湘江水,髻挽巫山一段云,“六幅”与“一段”结成对仗,“湘江”与“巫山”也结成对仗,但位置不同,这便属于错综对。

运用这种形式,往往是因为在对仗中平仄发生了矛盾,必须把要对仗的两个词语错开位置作为补救。如果按正常情况对仗,两句平仄失调,不成律句,而交错以后,问题就迎刃而解了。这种交错,对的巧妙,天衣无缝,别具一格,需要较高的文学修养功夫。

7流水对

流水对是指出句与对句在意义上和语法结构上不是对立的,而是有上下相承的关系,两者不能脱离或颠倒,而是有一定秩序的语言结构。

如杜甫《闻官军收河南河北》诗的两句:“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它们有前后相承接的关系,必须是从四川的巴峡到达巫峡,然后才能再从襄阳到达洛阳,先后的次序不能倒置。而语句的关系上,是下句承接上句,两者构成一个顺承复句,而这两句使用的词语,却构成对仗。这种对仗有如流水,从上游流到下游,故称之为"流水对"。

再比如王之涣的《登鹳雀楼》:“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李白的《春思》:“当君怀归日,是妾断肠时。”王维的《辋川闲居》:“一从归白杜,不复出寈门。”杜甫的《留别贾严》:“一秋常苦雨,今日始出云。”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等等。

8、扇面对。

此种对仗也叫隔句对。即上下两联相对,第三句对第一句,第四句对第二句。如:王勃《滕王阁序》中的“物华天宝,龙光射牛斗之墟,人杰地灵,徐孺下陈蕃之榻”等;白居易的《夜闻筝中弹潇湘送神曲感赋》中“缥缈巫山女,归来七八年。殷勤湘水曲,留在十三弦。”;毛泽东的《沁园春·雪》中“长城内外,唯余莽莽”对“大河上下,顿失滔滔”,“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对“唐宗宋祖,稍逊风骚”等,都是第三句与第一句相对,第四句与第二句相对,而且都是平仄相反,对的非常工整。

此外,对仗的形式还有很多,诸如正对、反对、人名对、地名对、方位对、叠字对、嵌字对、鼎足对、顶针对、连绵对、连珠对等等。这些都要根据内容的需要,由作者灵活选择和运用,不必拘泥于现成模式。另外,诗词的对仗的要求也不像平仄那样严格,诗人为了内容表达的需要,作些变通也是允许的。

五、对仗需要注意避免的事项

1、要避免同字相对,出句的字和对句的字不能重复。用重字也是律诗对仗的大忌,就是在同一首律诗中,一般也要避免使用同一意义上的重字,包括句中和韵脚。因为一首五律不过用四十个字,一首七律也不过五十六个字,用了重字,不仅行文显得重复、罗嗦,而且也反映出作者驾驭语言文字的水平不高。诗的语言要凝练、干净、利落,古人提倡写诗要学会三炼:即炼字、炼句、炼意。

2、要注意避免合掌对。合掌对是格律诗对仗的一种毛病,是指一首诗中,出句与对句所用的词完全同义或基本同义,上下句意思相重复,好像两只手掌合在一起,故称这样的对仗为“合掌对”。这是自古以来诗家之大忌,也是写诗对仗时最容易犯的毛病。因此,对仗中要注意避免字异义同的词相对,如:思与想、看与见、寒与冷、悲与哀、先与前等。古代有些诗人的诗句甚至名句,由于犯了合掌的毛病,都受到后人的非议。如宋之问《初到黄梅》诗:“马上逢寒食,途中属暮春”。纪昀《瀛奎律髓刊误》评论说:“途中、马上、暮春、寒食,未免合掌”。晋朝刘琨有一首诗中的两句:“获麟悲尼父,西狩涕孔丘。”写的完全是同一件事。王绩的诗句:“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噪”与“鸣”都是叫声,也是同一个意思。后来王安石把这首诗改为“风定花犹落,鸟鸣山更幽。”诗的情趣、意境也更胜王绩一筹。

刘勰在《文心雕龙》中称这种对仗为“正对”,是一种拙劣的对仗。他在文中言明:“故丽辞之体,凡有四对。言对为易,事对为难;反对为优,正对为劣。”

3、句式结构上要避雷同。所谓雷同,就是指一首律诗中间两联上下句的对仗句式结构相同。如:西野芳菲路,春风正可寻。山城依旧诸,古渡入修林。长日多飞絮,游人爱绿阴。晚来歌吹起,唯觉画堂深。这首诗中间两联的对仗,句式结构都是“2—1—2”的模式,两联雷同,没有变化,形式显得很呆板。

总之,对仗是诗词重要的修辞方法,对仗用得好能增强诗词的韵律和美感。因此,在诗词创作中,凡按格律要求应该对仗的地方,一般都要尽量使用对仗,该使用而不使用对仗或使用的不正确,就不能称作律诗。另外,对仗的标准也有宽严之分,过分追求对仗的工整也会束缚、限制思想和意境。片面地追求对仗的工整是不可取的,应该灵活运用对仗的各种形式,找到对仗与诗意内容的结合点,努力追求内容与形式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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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考书目:

1、《诗词格律十讲》,王力,商务印书馆2002年。

2、《诗论》,朱光潜,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8月。

3、部分网上相关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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