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称廉吏者,莫不有“抑豪强”之语,几成不二标准,足见三千年豪强为祸之甚。所谓豪强,其背后多有权贵的影子,要么族群里有居官者,要么靠贿赂公行勾连当权者,以权取势,才能横行乡里,欺霸一方。 ![]() 如何对付豪强,古代廉吏亦各有高招。或直接诉诸法令政令,如历代变法条文中均有体现;或以豪制豪,巧妙周旋,待其两伤而鞫之,如西汉张汤用盐商整治盐商,等等。但是,前者取决于执行力,如果地方官不落实或无力落实,而豪强又不听招呼,那么,政策法律就会成为白纸一张;后者则需要时间和各种资源,对“术”的要求更高一些。笔者比较推崇北宋廉吏胡顺之的做法:不玩虚的,该出手时就出手,绝不瞻前顾后。堪谓豪强克星。 胡顺之,真宗朝进士,字孝先,临泾(今甘肃镇原)人,在青史上没啥名气,史家刀笔亦不够仗义,数百字而已。然而,恰恰就是这仅有的数百字,所录却全是干货,全是写他如何跟豪强死磕的。 中了科举之后,胡顺之在秘书省实习(校书郎),期满外放休宁知县,遇到了生平第一位豪强—一个姓汪的地主。 说起来,这个地主有点钉子户的意思。县衙派人催缴赋税,他依仗家族人多,上头还有保护伞,就是不交;县衙立案拘捕他,他也闭门不出。衙役们个个头大了。胡顺之到任后,听说还有这么个稀奇事儿,乐了:都像他这样,我们就该回家抱孩子了(令不行何以为政)。于是,他想出了一招:火攻。派人在汪家四周堆满柴草放了一把火,把汪家老小吓得够呛,乖乖的伏法认罪。 根据司马光的记载,好像胡顺之打击豪强是最喜欢用火攻的。《涑水记闻》卷六里还写道:“(胡顺之)乃令里正聚藁,自抵其居,以藁塞门而焚之,臧氏人皆逃逸。”其做法与对付休宁汪家如出一辙。 这事儿大致发生在胡顺之任职浮梁县令期间,臧氏也是因为与州里官员有勾结,不听县衙号令,公然抗税抗租,被胡顺之打了屁股,其他涉案的官吏亦被械杖(《宋史》)。至于司马光所说放火一事,愚以为也是有的,多半是臧氏好了伤疤忘了疼,之后又开始嚣张跋扈,胡顺之只好用火攻。 真宗晚年,胡顺之为青州从事(相当于秘书长之类的幕僚官)。当时青州有一个大大的豪强,叫麻士瑶。据《宋史》的说法,这姓麻的已然牛了三代,其祖父麻希梦,曾做过府掾,贪赃枉法,恣意聚敛,富甲当地。到了麻士瑶这一代,越发的不得了,“阴结贵侍,匿兵械,服用拟尚方,亲党仆使甚多,州县被陵蔑,莫敢发其奸”,摆明了是想当土皇帝啊。 麻士瑶嚣张到何种程度呢?宋真宗有的,他有,宋真宗吃什么用什么,他也吃什么用什么,青州上下如镇将、县官等,他若瞧不顺眼,即随意教训殴打,甚至派人刺杀之。我想,如果寇准不是于994年九月调离青州的话,估计麻希梦发迹不了,也就不会有后来的麻士瑶了。 青州府文官武将一大帮,还有驻军(厢兵),真的奈何不了一个麻士瑶?恐怕不尽然,多半是拿人家手软,吃人家嘴短,不是奈何不了,而是不愿奈何之。纸总是包不住火的。地方官不管不问不报告,朝廷耳目众多,自也瞒不住。侍御史姜遵“风闻士瑶幽杀其侄温裕,奏遣监察御史章频往鞫之”。还有一个插曲,说是麻士瑶的嫂子先报的案,州里官员“不敢”去抓捕,然后才惊动了朝廷。一个区区命案,居然劳驾监察御史了,可见朝廷对当地官衙有多失望。恰好此时,拼命三郎胡顺之到了青州。 钦差大臣拿出圣谕,问:“孰敢往捕者?”一干人等你看我我看你,没一个愿意接招,只有胡顺之站了出来,“持檄径去,尽得其党”,估计是打了一场硬仗。麻士瑶最终判了死刑,其家族一百多人被连坐流放他地。 ![]() 宋仁宗即位后,胡顺之做了京官—太常博士,跟范仲淹交情颇深(仲淹爱其才),他们在反对刘太后专权方面,是一个战壕里的战友。不过,胡顺之的运气比范仲淹好,范仲淹被贬,而他跟没事人似的。可能是官儿太小,抑或是当时的宰相吕夷简将他的奏折扣留了,无意中反而保护了胡顺之。后来仁宗亲政,胡顺之官升一级,特迁尚书屯田员外郎。 古今豪强作恶,底气无非来自于“我爸是李刚”或其他诸如此类的隐性心态。别以为这五个字或这种心态只今天才有,否则“恃强凌弱”这句成语就不会出现了。豪强的软肋也正在于此—权势或能大过法令于一时,却终不能大过一世。因为见不得光,所以不堪一击。 胡顺之正是把握了其中的窍门,死磕豪强,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宋代官僚中,如胡顺之者大概很少,如他那般“为所欲为”,当地方官不怕“地头蛇”,且敢公然对抗上官,其它朝代中如此作为者也屈指可数。司马光在《涑水记闻.卷六》中给他记上几笔。读来颇有意思。最后对他退休在家后加上的那句“无赖把持长短,凭陵细民,殖产至富”,是点睛之笔。此人为官时的“粗”及退休后为民的“暴”是不是一脉相承? 为官时以“无赖”手法对无赖的刁民,以“特殊手段”对付上司派来的官员,是一种“无畏”,但退休后用他为官时见过的豪民刁民手法来鱼肉乡邻,可见此人对官场及百姓性格了解之深。他要不是眼睛瞎了,不得不退休的话,在官场上大概还可以做不少令人难忘的事出来。不过他的眼瞎,算不算是上帝对他的一种惩罚?只是做他的乡邻反而因此而倒霉。宋史说范仲淹爱其才,但如何“爱”无具体记录,这人确实是有“才”,一般官员大概无他如此对付地方豪民的“气概”和手段既所谓的“纵横捭阖”吧。 ”为青州从事。高丽入贡,中贵人挟以为重,使州官旅拜于郊。顺之曰:“青,大镇也。在唐押新罗、渤海,奈何卑屈如此?”独不拜。”从宋史中的这段记录看,他敢冒犯太监,没有“骨气”的地方官是不敢做的。此人“胆大”确实不假。 涑水记闻.卷六:胡顺之为浮梁县令,民臧有金者,素豪横,不肯出租,畜犬数十头,里正近其门辄噬之。绕垣密植橘柚,人不可入。每岁里正常代之输租,前县令不肯禁。顺之至官,里正白其事,顺之怒曰:“汝辈嫉其富,欲使顺之与为仇耳。安有王民不肯输租者邪?第往督之。”及期,里正白不能督;顺之使手力继之,又白不能;又使押司录事继之,又白不能。顺之怅然曰:“然则此租必使令自督邪?”乃命里正聚藁,自抵其居,以藁塞门而焚之。臧氏人皆逃逸,顺之悉令掩捕,驱至县,其家男子年十六以上尽痛杖之。乃召谓曰:“胡顺之无道,既焚尔宅,又杖尔父子兄弟,尔可速诣府自讼矣。”臧氏皆慑服,无敢诣府者。自是臧氏租常为一县先。 按:此民算是“刁民加土霸”,顺之之为算是以其人之道治其人,官威是靠“打”出来的,此民敢犯法抗法,为官的“姑息”有关。“里正常代之输租”,此里正不是无能,是前县令“不肯”禁而已。 府尝遣教练使诣县,顺之闻之,曰:“是固欲来烦扰我也。”乃微使人随之,阴记其入驿舍及受驿吏供给之物。既至,入谒,色甚倨,顺之延与坐,徐谓曰:“教练何官邪?”曰:“本州职员耳。”曰:“应入驿乎?”教练使曰:“道中无邸店,暂止驿中耳。”又曰:“应受驿吏供给乎?”曰:“道中无刍粮,故受之。”又曰:“应与命官坐乎?”教练使趣下谢罪。顺之乃收械系狱,置暗室中,以粪十瓮环其侧。教练使不胜其苦,因顺之过狱,呼曰:“令何不问我罪?”顺之笑谢曰:“教练幸勿讶也,今方多事,未暇问也。”系十日,然后杖之二十,教练使不服,曰:“我职员也,有罪当受杖于州。”顺之笑曰:“教练久为职员,殊不知法,杖罪不送州邪?”卒杖之。自是府吏无敢扰县者。州虽恶之,然亦不能罪也。后为青州幕僚,发麻氏罪,破其家,皆顺之之力。真宗闻其名,召至京师,除著作佐郎、洪州佥判。 按:对上司派下来的不喑进退的书呆类官员可如此对付,但假若上官亲来,不知他将如何自处? 假若是个“书办”类的猾吏呢?此事琢磨起来颇值玩味。他升任洪州佥判,协助州长官处理政务及文书案牍,大概因此而深知地方上的官员们的“内幕”,地方上的无赖们来龙去脉也颇有所见识,所以退休后能“专以无赖把持长短”地方官们对他大概都是“敬而远之”,自然任他为所欲为。此类人要在地方上“积财”都无“大碍”,黑白二道通吃,尽管他眼瞎了,但心“明”。 至洪州,未几,病目,恶明,常以物帛包封乃能出,若日光所烁,则惨痛彻骨。 由是去官,家于洪州,专以无赖把持长短,凭陵细民, 殖产至富 。后以覃恩迁秘书丞,又上言得失。章献太后临朝,特迁太常博士;又以覃恩迁屯田员外,卒于洪州。顺之进士及第,颇善属文。 < 涑水记闻.卷六> 胡顺之,字孝先,原州临泾人。登进士第,试秘书省校书郎、知休宁县。民有汪姓者豪横,县不能制,岁租赋常不入,适以讼逮捕,不肯出。顺之曰:“令不行何以为政。”命积薪环而焚之,豪大骇,少长趋出,叩头伏辜,推其长械送州,致之法。 为青州从事。高丽入贡,中贵人挟以为重,使州官旅拜于郊。顺之曰:“青,大镇也。在唐押新罗、渤海,奈何卑屈如此?”独不拜。 大姓麻士瑶阴结贵侍,匿兵械,服用拟尚方,亲党仆使甚多,州县被陵蔑,莫敢发其奸。会士瑶杀兄子温裕,其母诉于州,众相视曰:“孰敢往捕者?”顺之持檄径去,尽得其党。有诏鞫问,士瑶论死,其子弟坐流放者百余人。改著作佐郎、知常熟县,迁秘书丞,分司南京。 仁宗即位,迁太常博士。天圣、明道间,再上宰相书,乞太后还政,宰相匿不以闻。太后崩,顺之附疾置自言,求其书,出宰相家。仁宗嘉其忠,特迁尚书屯田员外郎。其后数论朝廷事,仲淹爱其才,然挟术尚权,喜纵横捭阖。以目失明废,州里皆惮焉。(宋史 列传第六十二) 此人活在当下,或是个“能吏”。天朝不乏在位上一如他退休后那样凭陵细民。殖产至富的官,但能如他般在位上不畏权贵,不同流合污的处理地方恶霸豪民违法事务上“简单明快”者稀有。因为稀有,司马光才给他记上几笔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