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防水施工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城市综合管廊的建设能有效减少“海景房”“马路拉链”“电线蜘蛛网”等现象。综合管廊,即在城市地下建造一个隧道空间,将电力、通信、燃气、供热、给排水等各种工程管线集于一体,设有专门的检修口、吊装口和监测系统,实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和管理。而综合管廊防水设计应规避哪些误区呢? 误区一:防水设计理论与实际脱离,忽视工序配合与细节管理 误区二:防水设计未考虑与地域环境、施工环境相匹配 误区三:刚性防水材料作为独立防水层用于跨度大的基层 误区四:防水层做在保温层上面 误区五:隔层施工 综合管廊的工程防水到底几级才能满足政策要求呢? 首先,从地下工程防水标准和适用范围来看,管廊属于构筑物,归入其他地下工程隧道类是合适的,如综合管廊仅包含给水、排水、燃气管道(燃气报警系统),达到二级防水标准: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总湿渍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2/1000;任意100㎡防水面积上的湿渍不超过3处,单个湿渍的最大面积不大于0.2㎡;隧道工程还要求平均渗水量不大于0.05L/(M2×d),任意100㎡防水面积上的渗水量不大于0.15L/(M2×d),足以满足使用要求,即该类综合管廊从防水标准而言,二级设防的设计要求是合适的。但综合管廊通常涵盖高压电缆、弱电线缆,且应单独设仓,在综合管廊结构有湿渍或渗水情况下,意味着综合管廊内是潮湿的,容易引起高压电缆和弱电线缆连接件的锈蚀和高压电缆打火现象,严重影响负载端的设备正常运转及工程安全运营。因此,从适用范围和使用功能来看,包含高压电缆和弱电线缆的综合管廊的防水设防等级应为一级,这样的设定才更加科学、合理和安全。 其次,从综合管廊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来看,《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8.1.3条明确规定,综合管廊工程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为100年。对照建设部《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与施工指南》,根据耐久性要求,将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分为100年、50年、30年3个等级,民用建筑地下工程设计寿命一般为50年,综合管廊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为100年,应该属于特别重要,至少也是重要建筑,而民用建筑的地下室尚且按照防水等级一级的要求进行设防,综合管廊防水按照二级设防是属于明显设防等级偏低,不满足结构耐久性要求。 再次,地下工程的耐久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结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质量保证以及使用过程中的维修和管理,为此建设部出版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与施工指南》。该指南根据耐久性要求将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分为100年、50年、30年3个等级,地下工程的设计寿命一般超过50年,因此本条增加了“应根据结构耐久性”做好防水方案的规定。且防水设计应做到定级准确、耐久适用;地下工程防水方案应根据结构设计、材料选择、结构耐久性等确定。地下工程应进行防水设计,并应做到定级准确、方案可靠、施工简便、耐久适用、经济合理。地下工程防水方案应根据工程规划、结构设计、材料选择、结构耐久性和施工工艺等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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