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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福建天一总局旧址

 sy0406 2019-08-03


位于福建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流传村。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天一总局”全称“郭有品天一汇兑银信局”,系由旅居菲律宾华侨郭有品于公元1880年(清光绪六年)在其家乡(时称龙溪县流传社,即现在的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流传村)创办的。

初办时称“天一批郊”。1892年(清光绪十八年)扩大为四个局、设总局于流传社,外设厦门安海(晋江)、吕宋(菲律宾)等三个分局。

1896年注册为郭有品天一信局,1902年改为郭有品“天一汇总银信局”。天一总局的设立,专为海内外华侨和侨属办理书信投递和钱币汇兑接送,提供服务和方便。

天一总局旧址的“苑南楼”始建于1911年(清宣统三年),后经购地扩建,于1921年又建成北楼和“陶园”(花园)。

以北楼作为“天一总局”的办公业务经营大楼。整座大楼别具“南洋”风格,是典型的中西合璧式建筑,结构优雅大方、雕花刻栋、古色古香。

北楼向西并列是三进式大厝,两旁紧栓双边雨屋、屋后紧连“宛南楼”,北楼与宛南楼之间有钢筋混凝土天桥连接。建有亭台、楼榭、假山、猴洞、鱼池、花圃、石砌小道曲径通幽、群花争艳、草木显秀。在当时农村之中可谓鹤立鸡群、一花独秀。

岁月桑沦、时代变迁,“天一总局”遗址历经百年,虽貌非昔比,但作为见证历史的时代产物,它的历史价值是不可低估的。

2006年05月25日,天一总局旧址被国务院批准列入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天一总局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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