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广东省药学会 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 向静 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不完全统计,全世界有14%左右的老年人发生死亡的原因是药物的不合理使用,而并不是疾病或者自然衰老。随着年龄的增加,人体的各个器官的正常功能和体内环境的稳态机制开始降低或衰退,这也是导致老年人能耐受的药物安全剂量降低的原因。 相关资料显示,年龄在40至50岁的病人,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的概率是12%,年龄80岁以上的老年病人为25%,这说明老年人是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的高危人群,除此之外,老年人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的恶性程度高于年轻人,严重可致死亡,因此老年患者用药需要特别注意。 令人担忧的是,目前我国的老年人用药呈现出下面几个主要问题: 药物服用品种多:大部分老年病人在一家医院确诊疾病后,会同时选择多家医院确认。这样造成的后果是,不同医院可能会给予患者不同的治疗方式,药物的种类随之增加,同时服用,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可能会造成不良反应。 西药与中药重复服用:部分老年患者服用西药的同时,也自行找中医偏方,在没有专业指导的情况下联合使用会增加风险的发生率。 保健品替代药物治疗:老年人的认知能力减弱,容易听信推销员的片面介绍,选择保健品替代药物治疗,延误治疗。 这些问题的产生与老年患者缺乏药物治疗知识有关,实际上,医生会考虑到老年患者的身体机能,并根据老年人的药代动力学,综合考虑老年人用药基本原则,从而给出最佳的治疗方案,这样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十条: 1、明确诊断合理用药的前提是诊断需要明确。好比在战场上,没有瞄准敌人的情况下就胡乱射击,不仅会让敌人逃之夭夭,还可能误伤了自己。及时且准确的疾病诊断是合理用药的基本条件,在没有明确病情的情况下,千万不能随意用药。 2、个体化原则老年人的身体机能虽然呈现出总体下降的趋势,但是不同的个体之间还是存在较大差异的。用药需要充分权衡身体特异性、是否存在不良反应史、是否有禁忌症、可能存在的药物相互作用、经济条件、治疗条件的合理性等。 3、回顾分析用药方案患者用药一段时间后,可以通过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治疗方案复杂程度、治疗费用、治疗依从性、不同药物的剂量选择和联合进行回顾分析,来评价治疗的合理性。 4、及时监测并评估肝肾功能定期对老年患者的肝肾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患者用药方案,包括治疗时间、用药剂量、用药方式、药物类别的选择等。禁用或慎用对肝和肾脏有损伤的药物。应该平均每隔3至6个月进行一次评估。对于特殊药物使用后的监测,如服用华法林,需要每隔1周左右进行一次INR监测。 5、药物浓度监测对于某些特殊的药物,需要进行血药浓度的监测。如强心苷类药物地高辛、抗癫痫药苯妥英钠、抗心律失常药胺碘酮等需要长期服用且安全范围较窄的药物。 6、受益原则当需要在药物风险和疗效之间进行选择时,通常选用“利大于弊”的药物,在满足了用药指征的前提下,用药的受益与风险的比值需要大于1,尽量选用疗效明确且毒副作用低的药。能够明确告诉大家的是:没有医生会给病人选择风险较高疗效弱的治疗药物。 7、选择必需药物治疗用药可分为辅助类和必需类。辅助类药物通常有价格较高、疗效不确切等问题。辅助类药物的使用比例不宜过高,在有效的治疗方案中往往比例很低。 8、低剂量原则指的是“小剂量用药法则”,在治疗的开始阶段采用小剂量的药物,后期缓慢调整。老年人的药物用量是成人的四分之三,通常开始治疗时需要给予成人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的剂量,根据反应及时调整药量。找到最低的有效剂量能有效降低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9、观察用药、暂停用药在对老年患者治疗的过程中,有时医生会诊断性用药,全程观察治疗效果,判断疾病的进程。除此之外,老年患者用药需密切观察,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或疗效不明显,应及时停药或调整用药。 10、“5药原则”联合应用的药物品种越多,不良反应发生的概率越大。老年人联合用药的品种要少,尽量不要超过5种。执行“5药原则”时需注意,了解治疗药物的局限性,抓主要矛盾,选取主要药物进行治疗,首选有兼顾效果的药物,同时重视非药物辅助治疗。 掌握了以上十条用药原则的同时,也需要尽量避免老年人用药的禁忌,我们总结了部分老年人用药的禁忌,例举如下: 1、忌先用药后就医:例如患者腹痛时,先服镇痛药通常会掩盖了痢疾、胆囊炎、重症肺炎、阑尾炎等症状,导致错过最佳的治疗时间。 2、忌用药时间过长:老年患者因为肝肾功能减弱,清除排泄药物的能力降低,容易使药物在蓄积导致中毒或成瘾,用药时需要根据医嘱及时减量、停药。 3、忌效仿治疗:部分老年患者听闻其他人用某药治好某种病便开始效仿,忽略了体质的差异性。 4、忌乱用偏方:老年患者易发生“有病乱投医”的现象,往往延误治疗甚至恶化病情。 5、忌补药滥用:体质较弱的老人可适当的应用补虚益气的的补品,但若滥用补药,偶尔会掌握不好会导致药物之间反应,可减少不必要的药补,同时联合食补,提高安全性。 总之,老年人用药需个体化对待,采用合理的用药原则是保证疗效的前提。 审稿专家:广东省药学会 广东省人民医院药学部 黄碧瑜 以上为“药品安全合作联盟”志愿者的原创作品,如若转载请注明作者和来源! 【药盾公益】以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中国药学会,中华医学会等共同发起和成立的公益性组织——PSM药品安全合作联盟,广汇资源,凝聚力量,促进公众用药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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