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错误:右转需要让左转,确定通行顺序后责任划分没有异议。对于复杂的公路而言一定是无规矩不成方圆,而规则已经明确的说明,不了解只能把责任归结为驾培机构的不负责任了……应该如何驾驶参考《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51-7条规定说明。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右转让左转是合理合情且没有争议的,如右转车辆没有让行而导致碰撞,事故定责需要承担全责,除非是左侧车辆存在主观上的挑衅或驾驶行为偏激,不过这情况出现的可能性并不高。 前提情况说明转弯让直行:原因为直行车辆车速较快,尤其是在信号灯倒计时的321秒时多数车辆会加速通过;左转车辆在待转区起步时速度很慢,快车与慢车的制动距离差距很大,如果两车争道直行车辆很难有效制动避让,为减少碰撞事故所以左转需要让直行,不过以下两种情况例外。 1、车头抢车尾,车辆右转时需要拉链式交替通过,如果右转车辆已经完成主要转弯动作、车尾切入车道,此时直行车辆必须让行,否则碰撞则是直行车辆全部承担。 2、主道进辅路,在两条道路的汇合位置辅路在道口会有减速标志或路牌,这些标识是已经在提醒辅路的直行车辆观察或让行,这种情况下如直行车辆未让行也要承担全责。 驾车上路要注意观察路牌标识,不同路段会有不同的通行原则;对于交规可以不易过于教条,要学会灵活变通才能保证安全驾驶。 (上文由天和Auto撰写,如有购车用车类问题欢迎关注留言或加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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