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解析: 老子所说的“圣人”无为,并非不为,而是不妄为,不非为。他认为,体现“道”的“圣人”。要治理百姓,就应当不尊尚贤才异能,以使人民不要争名夺利。然而,老子所讲的圣人,所为所不为既不是说人性善,也不说人性恶,而是说人性本来是纯洁素朴的。 如果社会出现尚贤的风气,人们对此当然不会视而不见,肯定会挑动起人们的占有欲、追逐欲,从而导致天下大乱。倘若不使人们看到可以贪图的东西,那么人们就可以保持“无知无欲”的纯洁本性。使人们不贪欲。使人无知无欲也并不是要剥夺人们的生存权利。 而是要尽可能地“实其腹”、“强其骨”,使老百姓的生活得到温饱,身体健壮可以自保自养;此外要没有争强好胜之志,这样做,就顺应了自然规律,就做到了圣人的无为而治。老子还认为人的本性是善良的纯真的。而种种人类丑恶行为,则应当是圣人的有为和乱为造成的。 使本来纯洁的社会,因为人的所”为“反面造成了一些不合理不完善的社会制度造成人性扭曲的不正常现象。由此,老子坚持去伪存真,保留人性善美而契合自然之道的东西。摒弃所有引起人的贪欲的东西,尤其是当时流行的推崇贤能的风尚,更被老子认为是最易产生罪恶的渊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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