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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社会的真正最底层是怎样的?以江浙地区的丐户为例作析

 思明居士 2019-08-04

无论是在什么时候,户籍制度都是维护社会平稳安定,使得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便利化的一项举措。只不过,在特定的历史时期,所针对不同的人群,所实行的户籍管理政策也是大不相同的,而在我国的封建史上,除了我们所熟知的达官显贵、普通百姓,还有一部分人是归属于社会的真正最底层,甚至一辈子抬不起头来。

我们知道,作为传统的农业国家,古代统治者们将社会大致分作“士农工商”四个部分,表面上看似将士子归于第一,商人居于微末,其实则不然,商人尽管在身份地位上被认定为倒数第一,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商人的地位也是在潜性中呈现着上升的趋势,得到了社会整体的普遍认同。而照这种趋势,普通的佃农似乎又成了微末了,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在古代还存在着一个贱籍制度,这类特殊的群体方才是真正处于社会的最底层。

远的暂时不去看,我们主要来看一下离我们比较近的,也就是明清之际的贱籍制度。实际上,被归于贱籍的人多是因为在祖上曾经或者是自己犯过错误(实际上是违背了当时统治阶层的喜好与普遍的社会价值体系),故而被打入贱籍,永世为奴。并且这种“贱民”在地域上也是有所区分的,比如北方的“乐户”,两广的“东胥”以及江南的“丐户”等等,品目之多令人咂舌。

明清时期社会的真正最底层是怎样的?以江浙地区的丐户为例作析

因为涉及的范围太广,故而我们在本文选取江南的“丐户”为例,主要是通过江南的“丐户”来简单的窥探那个时期的社会的真正最底层。

丐户的简单介绍

前文已经说过,贱籍制度也是因地而异,他们虽说同归是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但是却也是和而不同,有着不同的特点与状态。那么,江南地区的丐户究竟是什么,我们就先简单的了解一下江南这类特殊的群体。

在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中就对丐户有所简单的解释:

今浙东有丐户者,俗名大贫。其人非丐,亦非必贫也,或云本名惰民,讹为此称。

丐户和我们想象中的专门以乞讨为生的乞丐是有所区别的,可以说,乞丐无论是在什么时候都会有,然而丐户却单单存在于明清时期,在时间维度上就有所不同。并且乞丐并没有得到官方的入籍造册,是典型的黑户,而丐户则不然,是有专门的户籍,从这一点来看又有所区分。当然,从自由的角度来看,丐户却远没有乞丐那样自由,因为有着固定的职业和居所再加上已经被登记造册,所以他们并不被允许胡乱走动。

明清时期社会的真正最底层是怎样的?以江浙地区的丐户为例作析

事实上,丐户主要分布在江苏、浙江地区,当然,据史料记载,在安徽地区,也曾经有过丐户的出现,不过笼统来讲,丐户还是为“苏松浙省,杂处民间”,即以江苏浙江地区为主。

当然,在江浙地区对于丐户的称谓又是有所区别的,在江苏地区主要称丐户为“贫子”或“贫婆”,而在浙江地区则被叫做是“惰(堕)民”、“大贫”或“惰贫”,当然在称呼及内涵上都离不开“惰”“堕”和“贫”的,很显然,这些颇为贬义的称呼在很大程度上都令得丐户在社会地位上就差人一等。

丐户的起源

对于丐户起源这个话题,在史学界也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基本上难以得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有说丐民是籍没的犯官家属,有说丐民是张士诚、陈友谅的部族之后。以下是些许名家谈及丐户的起源:

  • 钱谦益:蒙古分民为十户,所谓丐户者,吴人至今贱之,里巷伍伯,莫与之接席而坐。
  • 戚继光:秦桧子孙在越婺号丐户者,虽至微至贱,而不认其祖。
  • 祝允明(枝山):惰贫其始皆宦家,以罪杀其人,而籍其牝……
  • 鲁迅:堕民是明初反抗洪武和永乐皇帝的忠臣义士

可以说,关于丐户究竟是如何出现的,从古至今一直都没有一个标准的说法。不过虽说并没有标准答案,但是经由从古至今的一些学者的讨论,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绝大部分的学者都认为丐户是起于洪武年间,并且很大程度上是政治斗争的衍生,经由时间的推移,并且在江浙地区形成了一个庞大的特殊群体。

明清时期社会的真正最底层是怎样的?以江浙地区的丐户为例作析

丐户的工作生活情况

在我们的想象之中,丐户作为堕民,作为是社会的最底层,应该并没有什么工作生活上的盼头,确实如此,对于绝大部分丐户而言,他们的工作与生活都是固定的,并没有多少自由可言,甚至可以说,作为被登入贱籍的一类群体,他们所享受的社会资源要远远落后于普通的平民百姓。

在明代早期,丐户都是“官给衣粮”,凭借着政府的特定的公共资源生存下去。但是,可想而知,依靠政府的些许粮食衣物又怎能够过上正常的生活,故而久而久之,这种官府的救济便逐渐淡漠下来,而取而代之的则是丐户们自己的劳动所得。

但是,丐户们的身份地位就已然决定了他们所从事的职业必然就是那最为低贱甚至为人所不耻的。

其人在里巷间,任猥下杂役,主办吉凶及牙侩之属,其妻人大家为栉工(梳头发的人)及婚姻事,执保媪诸职,如吴中所谓伴婆者,或迫而挑之,不敢拒亦不敢较也。——沈符德《万历野获编》

在明清之际,丐户所从事的大体上是杂役一类的差事,如抬轿、锻铁、编竹、剃头、采购与婚丧嫁娶等相关的工作。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在明代早期,丐户的妇女还需要为官府“征其淫贿”,甚至到了万历时期还有丐户妇女“群走市巷,兼就所私”的记载,这在很大程度上都为丐户这一类群体贴上了有色标签,为人不耻。

明清时期社会的真正最底层是怎样的?以江浙地区的丐户为例作析

当然,再到后来,丐户整体的生活工作算是稳定了下来,男性从事捕渔、驱鬼、牙侩、抬轿等相对繁杂之役,而女性则可从事媒婆、伴娘、疏发、接生等工作。总体而言,在到了后期,他们所从事的工作趋于普遍化,虽说低但是却并没有多少可贱之处。

不过虽说丐户们在工作上趋于正常化,但是在生活上却一直无法得到显著的改善。按照官府所制定下的规矩,丐户们不得服用“四民所常服”,并且规定了丐户男子要戴狗头形的帽子,而且不允许穿着长衫,而丐户女子则需要穿青衣蓝裙,并且不允许穿红鞋及佩戴耳环。

据沈德符的《万历野获编》记载:

“(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缠足,自相配偶,不与良民通婚姻,即积镪巨万、不得纳资为官吏。”

也就是说,作为丐户,甚至还不被允许读书与缠足(虽说缠足也没什么好的,但是在当时来说也是极为不平等的)并且,官府甚至将丐户的婚姻也固定在了一定的圈子里面,不允许与良人结婚,直接令得丐户之后仍然为丐户,将封建社会中特有的“世袭”直接套在了丐户之中,使得这一类群体很难有所改变。不仅如此,甚至官府的卖官鬻爵也并不对丐户开放,更加打击了丐户们想“更上一层楼”的梦想。

从这一点来看,丐户们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在法律上取得和平民一样的社会地位似乎是有如登天的事情。

雍正时期废除贱籍制度

虽说丐户想要自下而上的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但是却并不妨碍上层人物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而选择自上而下的对丐户们进行平民化处理。

雍正元年七月,噶尔泰向雍正皇帝建议废除丐户(堕民)的贱籍,而在此前几个月,年熙(年羹尧的儿子)已经向雍正上书请求废除了北方的乐户,所以江浙地区的丐户也得到了雍正的高度重视。既然丐户们“实因无路自新,是以终沉孽海”,那就由朝廷来给他们做主吧。

据《清史稿·食货志一·户口》中记载:雍正元年,令各属禁革,改业为良。并谕浙江之惰民,苏州之丐户,操业与乐籍无异,亦削除其籍。

在雍正元年九月议定,批准“除浙江绍兴府堕民丐籍”。后来明确政令:“浙省堕民、丐户皆令确查削籍,改业为良。若土豪地棍仍前逼勒凌辱,及自甘污贱者,依律治罪。其地方官奉行不力者,该督查参,照例议处。”从这开始,废除江浙地区的贱籍制度便算是开始有所实质上的行动,而丐户们的身份地位生活工作也有所改变。

当然,饭要一口一口吃,事情也要一步一步做,虽说雍正皇帝亲自发话明令废止贱籍制度,但是毕竟是沿袭了多年的制度,并非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废止的。事实证明,就算是到了民国时期,丐户仍然是或多或少的在江浙地区有所存在。比如在1928年,《浙江民政年刊》就对本省的堕民状况有所统计,调查情况如下图所示:

明清时期社会的真正最底层是怎样的?以江浙地区的丐户为例作析

所以,因为贱籍制度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而作为其中之一的丐户们又因为历史原因难以学习到其他的生存技能,再加上仍然有着或多或少的民众对于堕民有所鄙夷,故而使得丐户们的生存状态只能经由时间来一点一滴的冲刷,而政府所能够做的,就是尽可能的在法律政策层面加以援助(比如光绪年间鼓励丐户子弟入学),真正让丐户们取得同普通民众同等社会地位的,还应该是他们自身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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