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生活中人们遇到交易买卖、借贷典当、公堂作证或者是担任中保等,当事人都要在文书上签字,表示同意担责。文书才具有法律效力,便称为“押”。由于古代的人民受教育程度较低,不识字的人民占了大多数,可他们对契约及信用担保又有需求,很多时候都必须押字代名,所以便有了可作为签字凭证的押印。今天小牧便带领大家认识一下,这独具趣味的押印: 据资料显示,最早使用押印的是汉代官员,他们在审批公文后,在末尾加盖押印表示同意,因此简化了工作量,这种方式很快便推广开来。但是,押印不同于随身携带的全名私章,印上刻的多数为“诺”字或姓名中的一个字,比较简易。为了不被别人模仿,人们在制作印的时候,经常会在形字上花小心思,以防被别人冒用伪造,这便是押印独特的艺术风格由来。 比如晋元帝司马睿为了防伪,其“诺”字像凤尾一般婆娑,人们便称它为“凤尾诺”。再有就如唐代韦陟的签押,“陟”字呈云彩五朵的样子,旁人一看就知道是出自他本人之手。这种方法也一直被世人所模仿,所以各个历史朝代的押印字体一般为草书或者是篆体,字形也是潦草随意。目的是让本人轻易认出,别人却很难临摹,成为自身个性化的专用符识。 押印的材质一般为铜、银之类的金属,偶尔也会有玉石、骨角、红木这些材质。因为刻字比较少,所以押印的体积也比私章要小。它的外形制作一般比较固定,上面为钮,下为印鉴,一些印纽上面还钻有小孔,可以悬系私绳,以便随身携带。 而且,有一部分人对押印的使用率非常高,比如说官史 处理公文、地方乡绅为邻里的田产房屋交易做担保时,典当行的朝奉手当货物等,都要频繁的使用押印。为了不被人冒仿,这些人多备有成套的押印,最多可达十二枚,上面分别刻了不同的字体,以便在不同的场合交换使用。 以上,是小牧今天给大家分享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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