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度。书法必须基于有法度,守规矩的书写(书写不是书法)。 情性。书法也须有情性,有情性的书法才有价值(价值不是价格)。 书法是有法度的书写,是受规矩制约的书写。书法也是在法度的框架里的有作者想法的书写,这样的书写有作者的情感寄托,有作者的情性表达和学识素养的信息透露和传递。 社会上有不少的“名人”在写字。因为是名人,吸引无数的眼球。也有不少的媒体,不少的粉丝以及金钱推波助澜,追逐着这些“名人书法”。那么,这些“名人书法”有没有收藏的价值,收藏的意义呢? 无论出于谁的手笔,若无法度规则,若无情性意趣,写的字呆若木鸡,状如算子,或者怪异无度既不能引人入胜,感人肺腑,也无有奕奕神采,非凡气质。这样的字,若从艺术的欣赏角度来说,有何价值,只是污人眼睛的恶俗之物。 无论出于谁的书写,如无成为书法的理由(没有规矩和法度),仅仅是有着某些“名气”作为张致的,大凡都是有意无意的欺世盗名与附炎趋势的苟合,也是某些溜须者的进献与投机客的博弈,余下的就是无知人的跟风。 这样的“写字”,它的全部的价值和意义就是“名人”两字。作为艺术的意义,欣赏的价值,理念的交流,文化的传递是一概乌有的。当然,名人又有一手写字的好功夫,那样的“书法”作品是不在此列的。 有识者应当钟情于有法度有情性的书法。(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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