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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法官“三步”化解婚姻危机

 曌贇king贇曌 2019-08-09

蓟州法院家事法官秉承“用心司法、法理融情”的审判理念,探索建立了“审判+调解+调查+心理咨询”的“四位一体”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模式,以及离婚案件冷静期、案件跟踪回访、法官寄语等一系列制度,切实发挥家事审判为社会减压、为家庭疗伤、促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

日前,蓟州法院家事法官妥善化解了一起“危机型”离婚纠纷。

案件中,原告李某(化名)与被告刘某(化名)于2010年相识,2012年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双方感情一直很好。2018年底生育长女刘小某。因刘某父母从事餐饮生意无暇顾及,遂委托岳母照料李某月子期间的饮食起居。期间,刘某与其岳母因琐事发生争吵,影响了李某与刘某的感情。待女儿刘小某满月后,李某即携女回娘家居住。后因刘某无法妥善处理与岳父母之间的关系,李某一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1找准症结 确定“危机型”婚姻

主审法官阅卷后,认为李某、刘某系自由恋爱,婚后感情一直很好,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且刘小某仅出生两个月,不符合离婚条件。但联系到被告刘某后,刘某表示虽然对李某存有感情,但累于家庭琐事,亦有离婚之念。经审判团队讨论,认定原、被告系“危机型”婚姻,而非“死亡型”婚姻。该案的主要症结在于引导李某、刘某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和家庭观。

2多元化解 愈合“小两口”情感

找准了症结,解决也就有了思路和方向,对此,主审法官充分利用该院与区司法局构建的深度协作机制,将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家事调解员接受委托后十分重视,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等形式,先后四次对双方进行修复式调解。经过努力,李某、刘某情绪均有所缓和,为顺利化解纠纷打下了良好基础。但由于李某之父无法谅解刘某,李某还是拒绝和好。

3团队协作 促进“大家庭”和睦

主审法官跟进了解情况后,遂邀请李某、刘某及各方家属来院,由主审法官做李某、刘某的工作,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分别做双方家属的工作,并着重做李某父亲的工作。最终,双方家庭握手言和,李某当即表示回家居住,在场人员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事后,刘某母亲到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家事调解员表示感谢,李某亦通过微信给法官传来他们全家出游的照片,对家事法官认真负责、为民解忧的高尚情怀表示由衷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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