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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马兰离开安徽的真相?孰是孰非?

 lcttcl6789 2019-08-09

2017-11-20 09:56


8月22日,余秋雨通过博客,首次讲述了妻子马兰离开安徽的真相,以下内容是摘自余秋雨的搜狐博客:

马兰离开安徽的真相——马兰观众联谊会顾问王涛律师发表谈话

最近,现任安徽黄梅戏剧院院长蒋建国连同他身边的所谓“业内”女士,在《华西都市报》,《合肥晚报》等不同的报刊发表谈话,说到著名表演艺术家马兰六年前被迫离开安徽的事。他们的说法,与真相完全不符。

对这件往事,马兰出于对家乡的爱护,在整整六年中没有对新闻媒体说过一句话。

他的丈夫余秋雨先生也只是用最温和的口气说到过妻子原来的“工作环境”有一点问题而没有提到过工作单位。蒋建国等人的谈话引起马兰全国观众联谊会广大成员的强烈反感,由此我发表以下意见:

1.蒋建国说,不让马兰演戏的原因是:“这几年适合马兰主演的新戏太少,加上年轻人多,机会就给了年轻人。”这显然是假话,因为这些年剧院大多数大戏的主角,正是蒋建国本人和他的妻子吴亚玲。蒋建国与马兰同岁,吴亚玲的年龄比马兰大。可见,从马兰那里剥夺下来的机会,并没有给“年轻人”。

2.蒋建国说,“马兰现在仍属于安徽省黄梅戏剧院的演员,”理由是马兰的人事档案还留在剧院,还发工资。这种说法,令人气愤。如果承认马兰是黄梅戏剧院的演员,为什么剧院网站在“院长寄语”之后介绍演员时,独独没有马兰的名字?删去马兰的名字又扣住马兰的档案,究竟出于什么用心?事实上,马兰被迫离开后不得不到外地生活,必须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曾先后于2001年7月2日、2002年4月11日、2002年5月20日和2003年6月13日多次递交过请调报告,要求立即停发工资、转出人事档案,但人事档案却一直被横蛮扣留,使马兰无法进入北京、上海、江苏、深圳等很多热烈欢迎她去的文艺团体,也无法申请到演出证,更不可能解决医疗、社保问题。显而易见,他们这么做,一是为了掩盖挤走马兰的真相,二是为了阻止马兰继续在外地演出而造成黄梅戏中心的转移。这次从蒋建国等人的谈话中又知道,他们为了使这种扣压人事档案的行为勉强成立,居然还采用了单方面强行“发工资”的手法。马兰从来没有去领过这种“工资”,估计他们可能暗暗地打入了某个账号,却从来没有通知过马兰。这种做法,全是为了封人之口。

3.蒋建国等人把六年前马兰被迫离开安徽的理由,说成是“马兰两、三个月都在上海”。这是有些人六年来不断向安徽省的领导和观众散布的谎言。事实是,余秋雨先生在和马兰结婚后,考虑到马兰的工作离不开剧院,就辞去了在上海的全部重要职务,担任合肥中国科技大学兼职教授,已在合肥定居,居所名为“兰室雨轩”,很多报刊都报道过。当时马兰带领剧院在全国各地演出,每年多达二百多场。她本人常常演到当场晕倒在台上,或白天在病床上吊水、晚上继续演出的地步。为此,国家文化部根据各地观众反应还专门发过文件,要求安徽方面注意马兰过度劳累的问题。但就在这时,剧院中有的负责人到处散布谣言说马兰不可能留在安徽,要到上海去了。有很多次,马兰明明就住在剧院宿舍楼上,楼下有人就一再告诉本院开会的演员和外地演出公司的来人:“马兰不在”,“找不到”,“到上海去了”,“走了两三个月了”……在这种不断重复的虚假舆论下,马兰的一切实际职务和荣誉职务都一点点被拿掉,直到她不知道还能做什么事。与世无争的马兰,不想卷入安徽式的权力斗争,只能悄然离开。

4.他们还散布谣言说,马兰是因为蒋建国担任院长后才离开的。事实上,蒋建国是在马兰离开后才终于担任院长的。有的谣言又说是因为青年演员韩再芬的出现,马兰才走的,这又把时间搞颠倒了。

5.因此,我们代表全国的马兰观众,强烈要求安徽有关方面立即发还马兰被扣压六年之久的人事档案,立即停止玩弄那种硬行发“工资”而又不通知对方的伎俩,并向马兰出示发“工资”的途径、数字、经手人和支付证明,以便查核。同时,立即停止在新闻媒体发表那种所谓“机会给了年轻人”之类的搪塞之言。马兰的人品、艺品全国皆知,六年来她受尽委屈而一言未发,直到今天蒋建国等人还指不出她在什么地方有一丝一毫的错处。向这样一位杰出的表演艺术家泼脏水,很不道德。

丁普生博客全文:如鲠在喉 一吐为快

——对王涛律师谈“马兰离开安徽的真相”的回应

马兰观众联谊会顾问律师王涛先生22日在余秋雨博客上发表了关于“马兰离开安徽的真相”的谈话,引起很多黄梅戏戏迷及关心黄梅戏的人群的关注,一时间网上响起一片指责安徽省黄梅戏剧院、申讨蒋建国的骂声,透过这一片指责声和骂声,我们看到的是广大戏迷对黄梅戏的喜欢,关心马兰其实质是在关心黄梅戏。试想,如果马兰只是一名普通劳动者,她的去留沉浮可能就不会让这么多人牵肠挂肚了,今天我要说的是所谓真相全是不实之辞,混淆视听。

未说正文前,先做自我介绍:本人丁普生,一家三代十几口人靠黄梅戏谋生,爷爷丁老六也算是黄梅戏界小有名气受人尊重的老前辈,父亲丁紫臣曾在电影《天仙配》中扮演土地公公,是严凤英、王少舫从少年时代就在一起常年相伴的艺术伙伴。表姐夫时白林是黄梅戏界德高望重的音乐权威,表姐丁俊美是马兰当年在省艺校学习时的主课教师,是竭尽全力把马兰推荐到省黄梅戏剧院的举荐人。本人今年52岁,现为安徽省黄梅戏剧院的副院长,我6岁起就在省黄梅戏剧院院内生活,从小无数次领略严凤英、王少舫的艺术风采,也目睹二位大师先后仙逝。后喜见马兰、黄新德、吴亚玲等人共创“梅开二度”的辉煌,更感叹做德艺双馨艺术家的艰难。今天真实的自我介绍就是为了让认识我,熟悉我的人来检验本人否在说瞎话,说假话!

言归正传,现在对王律师的五点意见做以下回应:

一、自2001年7月蒋建国被文化厅任命为院长后到2006年,省黄梅戏剧院共新创作或恢复的大戏有以下十台:

年、月

剧 名

剧中主要角色

2001、7

《回民湾》

李文、周源源 、余顺、 周珊

2002、5

《大眼睛的期盼》

何云(26岁、新世纪五朵金花)、梅院军(24岁)

2002、10

《长恨歌》

李文、黄新德、吴亚玲、余顺、王成、刘华、

2004、3

《女驸马》

孙娟、吴亚玲、黄宗毅、王淮

2004、5

《红楼梦》

何云、 魏蓓蓓(23岁)、梅院军

2004、7

方绍墀作品演唱会

小梅花剧团全体青年演员

2005、3

《雷雨》

蒋建国、吴亚玲、何云、黄新德

2005、5

《知心村官》

黄新德、余顺、钱 涛、程小君

2005、12

《霸王别姬》

孙娟、余顺、李文、刘华、

2006、3

《逆火》

周源源、蒋建国、王成、钱涛、

2001年7月到2006年排出的小戏有以下十台:

剧 名

剧中主要角色

2002

《游园惊梦》

何云、 梅院军

2002

《鸣凤之死》

魏蓓蓓、 李想

2002

《灵姑戏虎》

茆建琳、 王成

2002

《炸坝时刻》

余顺、 龚卫玲、 徐君

2004

《闹新房》

何云、 王成

2004

《玩会跳船》

孙娟、 汪小铎、王娟、

2004

《十八里相送》

吴亚玲、 周珊

2004

《村姑与乾隆》

茆建琳、 刘华、

2006

《长亭别》

何云、 梅院军

2006

《六尺巷》

王成、孙娟、 钱涛

长江后浪催前浪是自然的必然规律,从以上表中数据可以清楚看出吴亚玲在其中所占的份量,看看“机会给了年轻人”是不是搪塞之言。黄梅戏是青春的艺术,大胆启用年轻人是省黄梅戏剧院代代相传的优良传统,马兰、吴亚玲1980年从学校到剧团虽只有20岁,可在1982年首赴香港演出时就担当重任了。

二、1994年省文化厅曾宣布马兰、黄新德为剧院的名誉副院长,此后他们的人事档案就依照组织原则移送至文化厅保管,“人事档案一直被剧院横蛮扣留”是王律师或什么人的主观臆断。

马兰的请调报告直接递交到安徽省主管文化的上级部门,我们剧院从未收到过她的一份请调报告,更不知其中具体内容。剧院既未接到上级部门关于同意马兰同志调离原单位的通知,怎敢单方面对马兰强行“扣发工资”?如单方面强行“发工资”是对人报复和惩罚的手段的话,我相信一定有很多很多人期盼着天天能享受到这份“惩罚”。

从1992年起,我院就将会计发工资的方式改变为委托银行代发工资,马兰的工资折子是她本人在1992年5月签字后领走的,该存折号码为02520401202000020568,银行是交行合肥分行长江中路支行,十几年来马兰的工资一直打在这个帐户里,这在我院财务科和银行是留有存根的。“偷偷打入某个账号,却从来没有通知马兰,这种做法,全是为了封人之口”这恐怕是王律师运用编剧的手法杜撰出来的!

关于剧院网站介绍演员是为了便于推销演出剧目,开拓演出市场的需要。马兰一心想要离开安徽,六年来回避单位与她的多次联系,我们虽曾尝试请她回团参加演出,但终未实现,如这时还把她的名字再单方面强行放在演员介绍的栏目里,就好象一家商店,明明没有这个货卖,还非要挂出这个货的样品介绍来,一旦顾客要买,你又拿不出,岂不是给自己下绊别马腿吗?我说的这个话是有事实根据的,2003是省黄梅戏剧院建院50周年大庆,我们曾想利用这个契机,邀请马兰回团工作,由我执笔给马兰写信一封,全文如下:

马兰同志:你好!

今年是我院建院五十周年,为做好这次院庆活动,我们早在一年前就着手于这方面的准备工作。

日前,院部研究商定,庆典活动于2003年12月26日上午举行,届时我们还将在本院新建的小剧场内举办为期十天的纪念性演出活动。

黄梅戏能有今天的辉煌是几代人共同努力的结果,其中也包含了你的辛勤汗水,因此,我们非常希望你能回院参加这次院庆,与大家共同分享欢乐,并真诚地希望你能参与这次演出活动,妥否?请考虑后给予回音。

祝你

快乐! (盖章)

2003年11月20日

非常遗憾,这封信如同泥牛入海,马兰没有回应,我们毫无办法。2005年,我院为每个职工办理社保卡,又叫人事科杨敏同志主动和马兰取得联系,告诉马兰办卡的有关情况,但马兰冷冷的回答,令这个年轻的办事员十分尴尬。剧院想与她沟通的希望再一次落空,大家感到心灰意冷了。

三、我个人认为“留人留不住心,老天要下,老娘要嫁,随她去了!”马兰离开安徽还是中国的艺术人才,离开中国也还算世界艺术人才。若真如王律师所料,马兰继续在外地演出能导致黄梅戏中心的转移,这决不是坏事,这样会产生压力,有竞争才有发展。我真心的希望这一天早日到来,千万不要说着玩玩,影响名人的信誉哟!在这我还要很负责任的告诉王律师,马兰同志自进团以来,从没有一年内演出超过200场的记录!您的这个数字至少夸大了2—3倍,剧院财务室有演员领取劳务费的单据可查。另外,说马兰在演出中常常演的晕倒在台上,为此文化部还专门下发过文件,要求安徽方面注意马兰过度劳累的问题,我们剧院从没有接到过这样的文件,请王律师辛苦到文化部查一下该文的文号,发文部门和发文时间,我们希望尽快看到。据我所知,马兰在演出中晕倒是曾发生过,但决不是常常晕倒。这种现象也不是只有马兰一人,但凡演《女驸马》的女演员在女扮男妆时都需要带水纱网子勒头,这种扮戏对京剧演员来说可能是小菜一碟,但对缺乏此项训练的女演员常常会感到头疼恶心,甚至晕倒。

四、至于说到他们说“马兰不在家”“到上海去了”等等,这些话的“他们”是谁?说这些话的人是对门的邻居?还是其他的住户?这些话本身是不是在瞎说?我无从得知,但这些话里有多么险恶的用心?我等才疏学浅的凡夫俗子实在悟不出来。

五、最后的陈述:马兰是一个有光彩的演员,我本人也很喜欢她的戏。广大观众喜欢她创造的艺术形象,由此发展到热爱她这个人,这是观众喜欢演员通常路径。王律师说马兰的艺品、人品全国皆知,你这里又忽略了一个基本常识,技艺好的人不一定艺品、人品都好,技艺是观众当场能感知并能作出较为客观的心理判断的,而艺品、人品不是能在几场演出中就判断准确的,特别是人品是需要和其人在一起长期共事,全方位地了解和检验才能作出正确评定的。美国有句谚语:“百丈大树放倒后量的最准”,中国人也说:“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只有德艺双馨的艺术家才能真正被观众所拥戴的。

王律师是一个律师,仅听余教授、马兰一面之辞便“跃马横刀,挥戈上阵”。想想这倒也符合他的职业习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庆幸您不是个法官,否则世上一定会多出几个冤魂怨鬼了。

广大的观众及戏迷朋友,感谢你们多年来对黄梅戏的关注和支持,你们对我们的批评和指责只要不是人身攻击,即便有些出入和偏差都能倾听和理解,相信大家都能懂得“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的道理。马兰同志不在的那几年,剧院工作虽然在某些方面受到短暂的困难,但经过全院职工的努力,现在已完全度过了那道难关,这几年工作业绩斐然,获得了艺术、管理多项高级别的奖励,剧目生产,演出场次,经济收入都创下了剧院历史上的最高记录。百闻不如一见,真诚欢迎大家随时来我院自由访问抽查,我们一定给予热情接待。

丁普生

2006、8、24

马兰离开黄梅剧院离开安徽的真相,谁是谁非?欢迎大家投票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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