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陕西省发改委在官网发布通知,公布了新修订的《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自2019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这些费用不能乱收 ●电梯、景观等共用共有设施设备运行维护检测费用纳入物业服务成本,不再由物业公司另行收取 ●坚决取消物业公司强制收取的公摊耗能费、砸墙费、垃圾清运费、有偿服务费等不合理的自定收费项目 ●“下列车辆临时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不得收取费用:(一)临时停放30分钟之内的车辆;(二)执行公务的军队、武警、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三)残疾人车辆(仅限小区地面无障碍车位停放的由残疾人驾驶的车辆)。” 这些项目物业应公示 ●承接本小区物业的承接查验报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分布图,明确车位权属 ●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 ●利用、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设置广告、车位车库以及进行其他经营活动归属全体业主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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