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新县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优惠政策 尊敬的用户:为降低冬季采暖期电费支出,保障全县人民温暖度冬,依据河北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的通知》,安新县采暖季(11月-次年3月)电采暖居民电价优惠政策如下: 1、居民电采暖期间,不再执行阶梯电价,只执行一档电价(0.52元/千瓦时),采暖期结束后自动恢复阶梯电价。 2、 居民电采暖可自愿办理居民峰谷电价,执行第一档峰谷电价,峰段8:00-20:00,电价0.55元/千瓦时,谷段20:00-次日8:00,0.3元/千瓦时。 3、居民电采暖须携带身份证到当地供电所营业厅办理申请手续,经供电所核实后方可执行。 4、没有办理冬季采暖电价申请的用户,不按此电价政策执行。 5、供电所联系电话:景区所/城关所:5133315 ;三台:5133337;大王:5133330;刘李庄:5133114;端村:5133382;安州:5133372;同口:5133378;寨里:5133353;芦庄:133395;赵北口:5133323;老河头:5133389;新安:513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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