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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各大小老板:距企业年报只剩24天,抓紧了啊!

 野田高梧 2019-08-11


2018年度企业年报倒计时

仅剩

24

还未年报的各位老板

请速速年报

有的老板表示

不着急

不还有20多天吗?

对不起

很多人都是这么想滴

所以

6月中下旬年报时

很容易发生网络拥堵

拖延症要不得啊!

所以

快去填写年报吧

早年报,早省心啊!

企业年报满分口诀送给你


 最新版年报流程图


图解年报流程

第一步:访问网站


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第二步:点击“企业信用填报”并登陆


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图标,即可进入企业年报

第三步:填写年报信息


第四步:提交并公示


第五步:结果查询


填报年度报告中的常见问题
Q
&
A

1 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后,系统没反应是什么情况?

可能是浏览器阻止了窗口弹出或者是杀毒软件屏蔽了窗口弹出。请检查一下浏览器,看是否有“阻止了一个弹出窗口”的提示,如果有,请点击“查看此弹出窗口或其他选项,请单击此处”,选择“总是允许弹出”;如果无,请打开杀毒软件,看是否阻止了窗口弹出,点击“允许窗口弹出”。然后,重新点击“企业信息填报”即可。

2 已经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如何进行年报

在年报登陆窗口直接输入“三证合一”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络员身份证号码即可登陆,无需重新注册。如果登陆时显示“未注册”或“输入的信息不正确”,可能是因为刚完成“三证合一”,数据同步未完成,请等待几天后再试。

3 我在6月30日前办理了三证合一、变更等业务或者准备注销企业的,是否就不需要年报了?

企业年报是企业每个年度都需要履行的义务,不会因为办理了三证合一、变更等业务而免除。如果准备注销企业的,请确定是否可以在当年6月30日前完成所有注销手续,不能完成的,建议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报,以免因未报送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注销手续的办理。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无法采取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注销。

4 我在注册工商联络员时,系统提示“输入的企业信息不正确,请核实”是什么原因?

企业注册联络员时,系统将把企业填写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件号码”三项信息和企业的注册登记信息进行比对,存在不一致的就会提示“输入的企业信息不正确,请核实”。因此,如果看到上述提示的,请将前两项信息和营业执照比对,第三项信息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比对,必须完全一致方可注册成功。如果比对无误还是无法注册成功的,可电话咨询属地分局。

5 我在登录的时候,系统提示“输入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或工商联络员身份证号码不正确!”,这是什么情况?

这种情况请先仔细核对输入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或工商联络员身份证号码是否准确,如果输入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没有问题的话,那就说明输入的工商联络员身份证号码和注册时填写的身份证号码不一致,企业必须到属地分局现场查询注册时填写的身份证号码,自行变更联络员信息后方可继续年报。查询时应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

6 年度报告中有“公示”和“不公示”的选项,企业应当如何选择?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年度报告内容中,企业通信地址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企业从业人员等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因此,对于在年报中有“公示”和“不公示”选项的信息,由企业自行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如果选择“公示”,此项内容将向社会公示;如果选择“不公示”,该内容将不向社会公示。其余信息申报完成后即向社会公示。无论企业年报的内容是“公示”还是“不公示”,均是抽查的内容。

7 年报中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和“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何填写?

认缴出资额是指公司股东自行约定并载于公司章程中的货币出资,也可以是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认缴出资时间是指股东自行约定并载于公司章程中缴纳认缴出资的最终时限;实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是公司股东已完成缴付出资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每个股东的认缴及实缴情况应分别填写,有分期认缴、实缴的应合并填写一条数据,即认缴额、实缴额为上一年度12月31日止的累计数额,认缴时间、实缴时间为上一年度12月31日止的最后一次缴付时间。如股东尚未缴付出资,则实缴金额填0。

8 公司章程约定的认缴期限已届满,股东仍未实缴或者仅部分实缴其认缴的出资额,企业年报中股东出资信息如何填写?

按照上一年度12月31日止股东认缴及实缴情况如实填写并公示。

9 “股东股权转让”信息如何填写?
如果“企业基本信息”中“有限责任公司本年度是否发生股东股权转让”选择是,就会出现该页面需填写,选择否则不会出现该页面。填报时,点击“添加”,输入股东姓名或名称、股权变更日期、变更前后股权比例。需要注意的是:1.该股权变更需发生在年报年度内;2.如果股东的股权变为0,也需要填写;3.每一次股权转让信息均要逐一填写,并写明股权比例的变化。
10 公司原股东转让全部股权,年报中是否需要填写该股东信息
?
无须填写
11 公司原股东将全部或部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新股东的出资信息如何填写?

新股东认缴信息按照章程的规定填写。新股东的实缴信息按照原股东的实缴情况填写。

12 如何理解“股权转让比例”?

对原股东而言,转让前的股权比例是指转让前原股东持有的股份占原注册资本的百分比;转让后的股权比例是指转让后原股东持有的股份占现注册资本的百分比。

对新股东而言,受让后的股权比例是指受让后新股东持有的股份占现注册资本的百分比。

13 原股东将全部股权转让给新股东,“股权转让比例”如何填写?

原股东出让后的比例填“0”,新股东受让前的比例填“0”。

14 原股东将部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股权转让比例”如何填写?

原股东转让前的比例按原有约定比例填写,转让后的比例为其认缴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百分比。新股东受让前的比例填“0”,受让后的比例为其认缴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百分比。

15 分公司需要填报企业年报并公示吗?
需要,分公司如果财务管理属于非独立核算的,资产经营信息栏全部填“0”;如果属独立核算的,按本单位财务报表填写。
16 “通信地址”要和“注册地址”一致吗?

可以不一致,“通信地址”是指可以与企业取得联系的地址。

17 新成立的企业“存续状态”如何填写?

选填“开业/正常经营”。即使未开展业务,也选填“开业/正常经营”。

18 “从业人数”、“高校毕业生人数”、“退役士兵人数、残疾人人数、失业人员数”如何填写?

“从业人数”是指上一年度12月31日当日在本单位中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包括劳务派遣人员,以年报年度12月份工资表上的人数为准。“高校毕业生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录用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人数、残疾人人数、失业人员数”是指报告期内录用的退役士兵、残疾人、失业人员,此类信息为不公示信息。

19 分公司“从业人数”如何填写?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从业人员如果由总公司统一填报,分公司“从业人数”这一项选填“0”;如果是各自填报,按实际从业人员情况各自填写人数。

20 “主要业务活动”如何填写?
填写企业实际经营的1项至3项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并以符号“/”作为分隔符。例如,儿童服装批发/汽车零配件生产/保险咨询。新成立的企业填写计划开展的主要业务活动,也可以参考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填写第1项到第3项。
21 网站和网店的信息是否要填写?

需如实填写。这部分信息往往是年报公示的举报热点,因单位网站或者网店信息的证据容易采集,一且举报查实,企业将很可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2 “对外投资信息”应如何填写?

如果“企业基本信息”中“是否有投资信息或购买其他公司股权”选择是,就会出现该页面需填写,选择否则不会出现该页面。仅填报投资设立境内企业的信息(不包括设立的分公司)。

23 “资产状况信息”应如何填写?

这里填写的应当是企业年报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中的期末数;纳税总额为企业年报年度全年实缴各类税金的总和,不包括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所填金额单位均为万元,小数点后面可以保留六位。

24 “党建信息”应如何填写?

私营企业需要填报党建信息,其他企业无此项内容。党建信息为不公示信息,主要采集企业党组织的建立情况,但属于抽查范围,请如实填写。其中,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人数,为截至年报年度12月31日的人数。

25 企业年度报告中的“参保人数”与“从业人员”是否要保持一致?

“参保人数”是指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与“从业人员”概念不同,不一定一致。

26 “社保信息”应如何填写?

参保各险种人数指报告期末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人数(不含离退休人数)。单位缴费基数指报告期内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按缴费人员的应缴口径计算。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补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指截至报告期末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本金)。

2
我是海关企业,但在年报系统中没有海关年报模块,或者我不是海关企业,但在年报系统中有海关年报模块,该如何处理?

如果遇到上述情况,请自行联系当地海关对企业在海关的注册登记信息进行查询。企业凭海关核实后出具的《海关企业“多报合一”工作联系单》、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监管科申请增加或删除海关年报模块。

28 我想修改已公示的即时信息,为什么之前的信息无法删除?

对于“未公示”的信息可以进行修改或删除操作,系统不记录修改或删除记录;对“公示状态”中显示“已公示”的信息,可对其进行修改,系统记录变更信息,提交公示后,修改记录一并公示,所有之前的信息无法删除,说明该信息已公示,和修改后的记录一并保存。

来源:山西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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