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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专职成员的必要性,你是业主应该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大白兔ai胡萝卜 2019-08-11

上期说到,个人建议业委会成员有专职成员,不但不会增加业主负担,反而会节省成本的问题,答应给大家一个交待,今天专门以个人理解来解释这个问题。希望有兴趣的朋友看完给出评价!(真心探讨,没兴趣的请别捣乱)!下面做简单的个人解释!

第一,前面已经说过,兼职人员可能因为不够专业,或者说精力不够,有有意识或者无意识地伤害到业主的利益。因为是兼职,所以对于追责的界限也不是很明确;而这样的伤害,有一次就会有二次,久而久之就会变成一种习惯,业委会可能变得肆意妄为,业主可能变得麻木而不想追究。这样的结果,业主受到的损失会越来越大,最后变成怨声载道,导致对业委会组织产生诸多的不信任。这样,无论对业委会这个法定的组织,还是对业主自身的利益,都是极大的伤害!所以,个人始终觉得,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劳动和报酬成正比,多劳该奖,犯错就该罚!

业委会专职成员的必要性,你是业主应该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专业的,小区如花园

第二,前段时间湖南台有一个报道,大家可以搜索的到,“业委会主任工资8000元”的这个新报道!建议大家搜索看看,总共两期。当然,这里“工资”是要打引号,这个只能叫补助。认真看完这个节目,就会明白专业的业委会成员能为业主争取多大的利益!

新闻报道中很明确,是因为“上届业委会的不专业,或者说不作为,让本该属于业主的几百万收益拿不到手;而换届后,新的业务会主任丢下自己的事业,从物业公司手中要回属于业主近300万的公共收益”!

大家思想,如果这届业委会主任还是不作为,而在这期间,物业公司又离开这个项目(撒走),这笔钱业主能不能得到?从这个角度讲,这个业委会主任是不是为业主争取回了300万的收益?有没有想过为这个尽职尽责的业委会主任给予适当的奖励?

如果你没有这样的想法,那么后面你就没有必要看下去;因为你这样的想法如果都没有,你就是一个愿意被人欺负,只知道叫嚷;但任何事都只知道反对,又不识好歹的人!人家尽力做工作你又不愿意付出报酬。

不要给我说义务,你怎么不去义务?人家这叫尽责不叫义务,要不回人家也没什么错对不对?所以有这样想法的你继续看下去是浪费你的时间!

业委会专职成员的必要性,你是业主应该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干净整洁的不像样子

对于还在看的朋友,证明你多少认同我的一些观点,那我们根据这个案例做一个简单的分析!

一:业委会成员确实是没有工资,但可以有补助啊,法律法规对于补助的金额并没有明确的限定!也就是说,补贴的金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并备案即可执行!所以说专职成员有待遇也是有据可循的,并不违背法规。

二:从案例中不知道所谓的前任业委会成员是专职的还是兼职的,是不是每个人都拿补贴不做事的?还是因为不专业而损害了业主的利益?或者因为不专业而无法跟物业公司进行有效的沟通?导致业委会放弃了应尽的义务(要回属于业主的几百万)!这种无能力和无作为的放弃,差点导致业主的巨大损失,这样的兼职的业委会成员,你还放心吗?

三:既然是明确了待遇的专职成员,不光应该有职业道德的规范,更应该依政策法规,和协议规范。专职成员就必须有清晰的责任和义务,专职成员必须做到坐班制,必须收集、整理、回答业主关心的问题,必须根据统计的结果提请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必须依法依规覆行自己的职责!并在业主大会的授权下开展工作,如有渎职或者不作为,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作为兼职的业委会成员,业主无权要求其成员坐班,想必大家都很清楚。目前,就算有业委会的小区,在任期间也很难有召开业主大会的,什么原因导致?因为规则公约不健全,并且没有严格执行,如果你是专业的成员,你有什么理由不尽职尽责?

业委会专职成员的必要性,你是业主应该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都是积极参与的人

按照法律规定,一年最少召开一次业主大会,是小区业主权力,也是业委会的义务。业主大会是业主权利的集中体现!请记住,业主大会才是小区最高的权利机构,小区的大小公共事宜,除了法律规定的以外,都必须经过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备案方可执行。

如果主大会都不召开是什么情况?要么业委会成员是兼职的;要么业委会独断专行私下代替业主做主;要么兼职的业委会找一些人召开“所谓”的业主代表大会,代替广大业主行使权利;更有可能连业委会会议都不召开,由个别成员就决定了本该全体业主决定的事!

试想,这样的情况怎么可能不出卖业主的利益?这样的业委会是不是该存在?这样的业委会哪里还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这摆明就是一个独断专行的权利机构嘛?所以很多不明就里的业主连<业委会组织>都不信任,其实是业主自己没有尽力去争取自己的权利,这也是业委会成员不专业导致的后果,大家还愿意要这样不专业的业委会成员吗?

业委会专职成员的必要性,你是业主应该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免费安装的哦

五:前文已经提到,规模稍小有物业公司的小区,业委会专职成员只需一个即可,(也可以是请专职的职业经理人或者秘书)。完善规则,签订覆约协议和责任协议,这样可以很好的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

如果是比较大的小区,又没有物业公司在小区服务,我建议三个专职的业委会成员即可成为工作小组。一个挂帅总负责,一个专职的财务人员,一个负责资料整理和实际管理和协助,这套班子也一样可以有效完成自治。

物业从业人员可以从小区招聘,也可以分项单独承包给专业的公司,小区的无论收益或者是物业费,都是维持小区本身的运转,自治并不追求利益。即不存在物业公司拿走的那部分利益,专职人员又替代了物业公司的管理人员,请问是不是减轻了小区业主的负担?

既然是工作,是专职就应该有激励机制。专业人员有什么好处?打个简单的比方,为什么有些小区安装的智能门禁物业公司是不花钱的?这里就能体现出专业人员的好处。因为物业公司项目比较多,(而相关的公司很少愿意去和单一的业委会谈这种业务),所以他们只会给大的物业公司合作,这些公司为了快速推进自己的项目落地,很多都是免费安装,免费维护的。

你不专业的业委会有这样的资源吗?职业经理人手头就有这样的资源,这算不算帮小区节省成本?这样的门禁系统设备,你的小区花了多少钱安装你知道吗?很多小区门禁系统是好几万,每年还有维护费,光仅仅这一笔开支,是不是就省出来专职人员一年的待遇?

专职的成员还可以为小区进行更多的增值增收,但一定要规则清楚约定,为小区争取利益的同时,小区也应该适当的给予奖励,否则费力不讨好的事没有多少人会长期做!

业委会专职成员的必要性,你是业主应该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家园建设掌握在自己手中

六:提到的专职成员有待遇,其他成员当然就只能是兼职,并且每个月能拿100块电话补贴就OK了。他们不需要坐班为什么要拿那么多补贴,对不对?同时,兼职的业委会成员就能更好地监督专职成员。相互监督,相互促进,有完善的规则、制度管理才是小区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发展的方向!

七:有人说,业委会组织管理不合法。谁告诉你不合法?业委会本身就是自治组织怎么不合法?你不知道有集体经济这个词吗,但是华西村听过吧?

有人说没法买社保,请问,补贴自己买不行啊?卖保险的人,保险公司帮他们买社保吗?

还有人说,业主大会好难召开成功啊,我只能说,那是因为业委会成员不专业,或者他们根本就不想开,实际上就像喝一壶茶那么简单!

业委会专职成员的必要性,你是业主应该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杯茶解决不了的

综上所述,相信聪明如你,一定想明白为什么业委会要有专职人员了吧?也明白了专职人员那点待遇为什么不会增加业主负担了吧?

总之,在法规范围内制定符合自己小区特点的规则、公约,并严格监督、执行!这样的业主大会才是真正的小区权力机构,这样的业委会才是正常运行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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