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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条解读 GB 7718〕​4.1.3.1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配料表中的各种配料名称...

 木木linyh 2019-08-13

标准条文

4.1.3.1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配料表中的各种配料应按 4.1.2 的要求标示具体名称,食品添加剂按照 4.1.3.1.4 的要求标示名称。

知食解读

本条要求配料表中各配料的标示应真实、准确。所有配料(含食品添加剂)应遵守标示食品名称的规定。

关于单一配料的预包装食品是否标示配料表

单一配料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标示配料表。

关于配料名称的分隔方式

配料表中配料的标示应清晰,易于辨认和识读,配料间可以用逗号、分号、空格等易于分辨的方式分隔。

产品中使用了新西兰进口奶粉时配料表标签是否可以标注为“新西兰奶粉”?

配料表中应使用能反应配料真实属性的规范的名称,如,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等标准中规定的名称等。如有证据表明使用的原料来自某一产地时,可以在产品介绍中提及。产品配料名称应与实际情况相符。

典型案例

配料表中应标示能反映配料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产品名称为鳗鱼丝,配料表中标示的为海鱼,海鱼是一个大类别,未反映真实属性。

注意配料表的名称书写应准确,无错别字。

配料表标示应完全。

产品标签配料表应标示完全,比如末尾处不能有“等”,或者省略号。比如下图所示产品,从产品色泽可看出使用了人工合成着色剂,但是配料表中未标示相关的着色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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