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19婚姻法,男方有这1种行为的,离婚时女方可得精神损害补偿!

 万宝全书 2019-08-14
婚姻中的忠诚是最重要的,但是现实中却往往有很多人,明知自己已经为人妻,为人夫,但是仍然在国内出轨他人,这给另一方造成了严重的情感和身体伤害。那么,对于出轨与他人同居的男人,离婚时妻子能否得到精神损害赔偿?我们来看一下这个案例。

案例。原告小丽与小王经人介绍相识,后二人在民政部门登记结婚,次年育有一子。婚后二人感情一般,不温不火,因为要照顾孩子生活起居,小丽放弃工作机,一心一意在家带孩子,小王则在外地经营生意,长期不回家,在此期间,小王与另一名女子保持不正当交往和同居关系。
小王的婚外情行为被小丽知道后,二人感情更加冷淡,以至于走上了离婚的道路,小丽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小王给予其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小丽与被告小王结婚后感情一般,并且在小王婚外情后,夫妻二人感情更加冷淡,感情恶化长期分居,应认定为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对诉讼请求予以准许。

在庭审中,小王自愿承认了自己的婚外情行为,承认了婚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这也是导致离婚的主要原因。根据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小王违反婚姻忠诚义务,为过错方,对无过错方小李行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具体的赔偿数额以5万元为宜。     
判决如下:
1、准许原告小丽与被告小王离婚。
2、被告小王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小丽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通过法院的判决,小丽拿到了精神损害赔偿金,也让小王为自己的出轨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