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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文笔是不是糟糕?以《狂人日记》为例,浅析鲁迅文笔

 海波之花 2019-08-14

之于鲁迅,许多现代人对其可能会有这样的看法:其作为思想家是深刻的,是够格的,但作为文学家来讲,鲁迅的文笔似乎略为糟糕。

鲁迅的文笔是不是糟糕?以《狂人日记》为例,浅析鲁迅文笔

但大家往往忽略的一点是,就算再深刻的思想,没有优秀的文章作为载体也是表现不出来的,即便表现出来,也是干瘪的,苍白的。就如同一个哑巴也永远不会是一个好的歌唱家一样,鲁迅的许多思想正是因为其文笔的加持才显得尤为冷隽深刻,接下来我们以鲁迅的《狂人日记》为例,分析下鲁迅的文笔。

文言文开头的序——一本正经的荒诞

《狂人日记》是鲁迅受钱玄同之邀,发表在《新青年》上的中国第一篇白话小说,而文章却以文言作序,似乎是有些不合时宜的,但这篇文章精髓就精髓在这个地方——一本正经的荒诞

如果要给鲁迅的这篇小说定义,那么它应该划分到现实主义的行列中去,与卡夫卡的风格略为相似,同样是用人物跟故事的荒诞来表现理性,但卡夫卡是用强行让人接受的预设来表现出戏剧般的荒诞感,而鲁迅则是用可以让人接受的设定来让人体会到现实的荒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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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者并无高下之分,《狂人日记》在缺少卡夫卡小说中戏剧张力的同时,贴近现实的荒谬更能凸显出其思想性。

以文言作序,首先更贴近当时的社会现实,白话文虽然刚刚起步的,但大家还是潜意识里将文言作的文章看做是更正经的东西。其次,序中讲述的是一个一本正经的故事,如同病例般平铺直叙,而这一切都是为了后文的荒诞营造出更加真实的环境,因此产生的效果就如同水枪中打出子弹般让人错愕。

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如果非要给鲁迅先生的文笔找出明证的话,那这句就是。

余华曾在《鲁迅是我这辈子唯一讨厌过的作家》一文中记载了他看《狂人日记》读到这一句时的感觉:吓了一跳,那时才感觉到鲁迅的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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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作家可能写两三万字还显得一个人十分正常,而鲁迅只用一句话就做到了。

“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一句话,一个精神失常者的形象跃然纸上。

狗多看人两眼本就是荒谬之事,但这在精神病的眼里却也是理所应当了,并无过多的叙述,“迫害狂”这一设定便足以让人接受。

日记中“吃人”的递进

《狂人日记》一文其目的是通过狂人的自述性描写来表现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控诉封建礼教对人精神的荼毒,揭露封建道德的虚伪与残酷,但这些鲁迅并没有直接来讲。

从日记的第二篇到第十二篇,文章对人性的思考其实是由浅入深的。

从路边的人想吃人,到发现身边的人想吃人,再到发现自己的亲人也想吃人,甚至到了最后陷入到了自己是不是也吃过人的深深怀疑当中,叙述的逐渐深入,社会关系越来越强,直到最后带给人的震撼是难以言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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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看过这样一段话,说好的小说应该如同蜘蛛结网,巧妙的设下陷阱,将读者层层包裹,最后带给读者绝望跟窒息感,而鲁迅先生正是这样的写作者,是最好的织匠与猎人。

为何最后是救救孩子?

文章最后一篇日记只有两句: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为何会是这样一段呢?其实在文章的序中就早已做好了铺垫。

劳君远道来视,然已早愈,赴某地候补矣。

这狂人最后终究是痊愈了,在他陷入到对自己是否也曾吃过人的巨大惊惧之后,还是悲观的放弃了清醒而选择做了一个吃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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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冰冰的现实砸到读者的眼前,吃人不会停止,即便是有觉醒者,也最终会被“吃人者”们所同化吞噬,但最后无尽的黑暗中鲁迅仍旧给读者留下了一线光亮,那就是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

救救孩子。

从《狂人日记》这中国第一部白话文小说来看,鲁迅先生的文笔毋庸置疑,其文学家的身份也当之无愧。

而之所以会有人对鲁迅先生的文笔产生质疑,一方面是对先生的文章读之甚少,看法大多是道听途说,另一反面其文章在某些方面来讲确实显得晦涩,行文组词上甚至会让你产生一种自己是不是看错了的感觉,还要回头再看一遍。但偏偏就是如此“别扭”的叙述在你认真读进去之后会有一种类似于手术刀般的精准感,直入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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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也曾经说过:他的叙述在抵达现实时是如此的迅猛,就像子弹穿越了身体,而不是留在了身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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