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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期法律快问快答—离婚系
2019-08-16 | 阅:  转:  |  分享 
  
007期法律快问快答—离婚系



Q1:结婚登记应持有的证件?

A1:一般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持本人户口证明、身份证。



Q2:双方自愿离婚应如何办理?

A2:我国婚姻法第24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应即发给离婚证。”



Q3:离婚非要双方同意才能离吗?

A3:不是的。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能否离婚,主要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准。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先进行调解,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无论一方是否同意离婚,都可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Q4:男方被监禁,女方应到何地法院起诉离婚?

A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女方应到女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Q5:夫妻一方离家出走,杳无音信,另一方想离婚该怎么办?

A5:《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后,应准予离婚。”所以夫妻一方离家出走,杳无音信满二年,另一方想离婚,可以按宣告失踪程序宣告其失踪后,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对方杳无音信满四年,另一方想离婚,可以按照宣告死亡程序宣告死亡后,两人的婚姻关系自然消灭。



Q6:离婚有哪些途径?

A6: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协议离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男女双方均同意离婚。2,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3,有婚生子女的,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满足上述条件后,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由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发给离婚证。如对上述条件之一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Q7:离婚是否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A7: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Q8:婚姻无效有哪些情形?

A8: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当事人以前述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Q9:丈夫能否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诉请损害赔偿,能否因此诉请离婚?

A9:丈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Q10:怎样提起离婚诉讼?10:(一)由申请离婚一方填写一式两份诉状;(二)向法院提交有关身份关系的证明;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应由原婚姻登记机关出具证明)、户口簿、一方在国外的还须提交本人护照等;(三)向法院提交有关的证据材料,以及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或资料;(四)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离婚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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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北京离婚律...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