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一些地方中老年人实行有偿婚姻,女方到男方家是保姆又是夫妻,和就过不和分,你怎么看?

 庆庆庆梅 2019-08-16

那并不是有偿婚姻,更确切的说,是保姆式同居养老。都是孤寡的中老年人,有情感、生活、生理的多重需要,共同结伴生活,聚散无挂碍,当然是有益无害的好事。











我们小区的老张,行政单位正科级职务退休。2014年老伴去世,那时他75周岁,尽管他身体很棒,像60岁刚出头的健康小老头,可独立生活能力比较差,自己也很孤独。看他这样长期愁苦不堪的单身生活也不是办法,两个在外地工作的子女,就张罗着从农村给他物色了一个60岁左右的保姆王姐,管吃管住,每月2500元工资。这个王姐也是多年前丧偶,只有一个女儿也出嫁了,长得容貌清丽,性格和善,做事情干净利落。两人相处了大约两个月,互生好感,就像那样夫妻同居在一起,过起了第二春的幸福生活。

老张本来每月有将近7000元的退休金,两个子女看到父亲生活的很幸福,也很支持,每月资助3000元,他们除了每月生活花销三四千元外,结余的钱都给王姐存起来了。去年看张患了比较严重的脑梗塞,身体半瘫,住院治疗将近一个月,王姐日夜守护在病床前照料,出院后又天天掺扶着他锻炼,使得他身体很快完全恢复正常。如果不是有王姐这么精心照料,老张还是独自生活,那情况真是不可想象。

两个单身的中老年人,以这种方式的结合,往往先从女方做保姆服务开始。通过相处、了解,感情融洽,有了感情基础后,就变成保姆式同居生活。男方得到生活上的照顾、感情上的慰籍,女方也不再孤独无靠,经济上有所得,为自己存下将来的养老本钱,双方皆大欢喜。如果过一段时间感到不合适在一起,因不涉及其它利益纠纷,也能好聚好散、利利索索的分手。

这种保姆同居式养老,是适应当代生活形态的创新举措,避免了因独身中老年再找配偶,因成年子女不能接受天上掉来一个新爹妈而产生的尴尬、矛盾和极力阻拦,有利于独身中老年人身心幸福,有利于他们与子女的关系亲密融洽,也有利于社会和谐,我们有什么理由不默许、祝福他们,而反对他们两厢情愿的结合呢。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