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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可以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劲哥酷歌 2019-08-16

问:哪些情况可以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制定的减征政策文件抄送财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素材来源 | 12366纳税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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