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说: 为了调查配偶是否存在婚外情、私生子或者是为了获取证据以在离婚时分割到更多财产,一些当事人会委托“私人侦探”来跟踪、调查配偶。那么委托“私人侦探”调查是否是合法的行为?“私人侦探”获取的证据能否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近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无锡首例“私家侦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具体内容推送如下: 作者 | 新吴法院刑事审判庭 来源 | 新吴法苑(ID:gh_07f84b447fa3) 本文共计1483个字,大概3分钟读完 “真相只有一个” 当年这句名侦探柯南的经典台词红遍大江南北 很多人儿时都是通过这句话 了解到“私家侦探”的存在 智勇双全、心怀正义 经常采用秘密手段调查取证 最终将凶犯绳之以法。 然而现实中调查市场却暗藏不少灰色地带。一些所谓的“私家侦探”打着市场调研、统计调查的名义,干着利用跟踪、偷拍、GPS定位帮人调查婚外情的勾当。 庭审宣判 8月9日,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无锡首例“私家侦探”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被告人赖某某、王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和八千元。 案情简介 30多岁的男子赖某某在无锡市区成立一家市场调查工作室,通过在网络、街头小广告等形式招揽“婚恋调查”、“市场调查”生意,并招聘被告人王某某担任临时工,协助开展“私家侦探”生意。 赖某某被警方抓获时,他正为委托人跟踪一辆宝马车的轨迹。警方在被跟踪车辆底盘上,查到了一个定位器。这个定位器可与赖某某手机实时连接,车主一般很难发现。随后警方从赖某某的工作室、家里等处,共查获5套定位器。 据悉,找赖某某调查的委托人,多数是因婚恋感情上的烦恼而来:有妻子发现丈夫在外面生了小孩,想要查个水落石出;有妻子怀疑丈夫借口出差带着情人出去玩,要求跟到外地去核实;有人想获取证据,离婚时分割到更多财产…… 赖某某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信息,采用全程跟踪手段,根据跟踪的难度和时长确定收费,临时拍一次费用1000元至3000元,包时间随叫随到的话则有1万多元7天和2万元15天的“套餐”优惠价,到外地“出差”还要额外收费。 按照委托人的要求,谈好价钱后,委托人向赖某某提供对方的各种信息,包括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车牌号等等,赖某某随即安排跟踪调查,在被跟踪对象的车尾部底板安装车载定位器,以文字、照片、视频等形式将对方行踪轨迹信息报告给客户。 经查,2019年3月下旬至4月间,被告人赖某某、王某某经事先共谋,通过安装车载定位器的方式获取被害人位置信息,对3名被害人进行跟踪拍摄,并将非法获取的行踪轨迹信息提供给他人。 在宣判现场,赖某某坦言自己有三个孩子,本想靠这本生意养家,没想到因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锒铛入狱,不禁留下悔恨的泪水。 法官说法 “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受国家法律严格保护,任何个人或组织未经授权不得侵犯。” 新吴区法院周倩倩法官表示,赖某某和王某某非法获取并出售被害人的行踪轨迹等个人信息,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提醒大家,遇到婚恋纠纷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证据,不仅不能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对纠纷的解决起到实质性帮助,而且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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