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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应用】增值税预缴阶段10万以下也免税!

 sxlljyp 2019-08-19
问:我公司是按月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建筑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本月在异地A取得7万工程款,在异地B也取得7万工程款,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答:依据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解读的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所以,该企业在A、B两地的月销售额均未超过10万,无需预缴增值税。该政策的关键点在于“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而不是按企业整体销售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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