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商鞅有个发明,官吏害怕,百姓喜欢,现在仍然很先进

 斯文卿相 2019-08-21

商鞅变法之后,秦国的法律就分为四类,并为后世沿用了几千年,这四类法律分别是律、令、制、诏

律是国家颁布的法律条文,令、制、诏呢?以君王或者皇帝的名义,临时发布的命令或者指示,可以保障皇权,以及临时应对特殊情况的需要,其法律效力是在律之上的。

商鞅变法

除了这些呢,一些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以及地方上记载的一些经典案例,都具有法律效力,以上林林总总,都成为秦国的法,一起构成秦国庞大的法律体系,其内容是相当丰富的,基本涵盖了国计民生、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据后人统计,已知的律,如《田律》《工人程》、《内史杂》等就有三十余种,在如何保护环境、如何饲养牛马,如何储藏粮食、如何处理家庭关系等等方面,都做了详细的要求。

那么,如此之多的法律,该如何执行呢?由商鞅发明,并在秦国沿用下来的一个规定,就此脱颖而出了。

一:商鞅的发明

在治理国家方面,儒家讲究愚民政策,讲究“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只需要让老百姓知道怎么干就行,不需要让他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干。为什么不需要老百姓知道?可以保持神秘感,让老百姓警惕起来,时时刻刻都非常小心,话说老百姓一旦小心起来,犯错的机会自然会减少,天下不就好治理了吗。

儒家打的就是这样的如意算盘,总之就要让君王、律法如神龙之见首不见尾,才是个合格的管理者,然而商鞅呢?


商鞅变法制定的法律

有人居然说他是穿越过去的,好像有点道理,因为他关于驭民的思想,放在现在,也是很先进的,商鞅怎么想的?

“圣人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聪明人制定的法律,一定要浅显易懂,让老百姓很容易就能明白,因为商鞅认为,只有老百姓明白,才能“万民皆知所避就,避祸就福”,老百姓都明白,才能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使遵法成为一种很自觉的行为。

商鞅就能有这么先进,很早就知道普法,在两千多年以前,这基本上能称之为一种很先进的发明了,那么,他是怎么做的呢。

二:秦国的规定

这项规定记载在秦国解释法律条文以及记载成熟案例的《法律答问》当中,因此,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在秦国一直沿用下来,可为什么是官吏害怕,百姓喜欢呢?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是针对官吏的。


问答

人们常说秦法严苛,事实上,他只是对官吏严苛,大秦统一天下之后,秦始皇大约搞过五次大规模移民,前213年,迁往北方修建长城的那一次,就特别有意思,什么意思?

这次发配到边疆修长城的,不是别人,全是“治狱吏不直者”,贪赃枉法的官员,一次处理的官员就能有这么多,秦律中就有规定,老百姓盗五钱的财物是谇(警告),害盗(主管捉拿盗贼的官吏)呢?同等罪行,他受到的惩罚是劳役,差别就能有这么大。

秦,对于官员,要求就能有这么严。据说孟姜女的老公范喜良,就是修长城时累死的,也许,他就是个“治狱吏不直者”吧。

具体到秦国的这项规定上,商鞅就要求:天下百姓以吏为师。

老百姓有不懂的,可以向主管官吏去询问,主管官吏呢,必须给老百姓解释清楚,还得有书面记载,有固定的格式,上面得写清楚问事人,回答人,内容,以及问答发生的时间、地址,一切记载清楚以后,一式两份,一份交给百姓,一份装在匣中,盖上官印,放府库中保存。

倘若老百姓过来询问,官吏大摆官架子,就是不说,或者不好好说,不好意思的很,以后百姓犯罪,而且还恰恰是他询问的这条罪,官吏就要以同等罪名加以处罚,而且处罚的比老百姓还严重。


商鞅变法下的百姓

这样的规定,老百姓能不喜欢吗?而官吏呢,很害怕啊,老百姓来询问时,自然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生怕一个不小心,没给老百姓解释清楚,人家以后就犯这条罪,那么,麻烦肯定大了,有了这样的规定。

老百姓问话,官吏敢不好好回答,敢置之不理吗?两千多年以前的商鞅,两千多年以前的秦国,就能有这么先进,这不就是现在的阳光问政吗?

阳光问政,已经成为一项制度,可是,在很多地方,官员对老百姓,都不是那么太热心,为什么?假如全面借鉴秦国的这项规定,结果会怎么样呢?历史就是这么有趣。

  • 文/斯文卿相

  • 参考文献:《史记》、《剑桥秦汉史》、《商君书》、《法律答问》

  • 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