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之后,秦国的法律就分为四类,并为后世沿用了几千年,这四类法律分别是律、令、制、诏。
![]() 商鞅变法 除了这些呢,一些对法律条文的解释,以及地方上记载的一些经典案例,都具有法律效力,以上林林总总,都成为秦国的法,一起构成秦国庞大的法律体系,其内容是相当丰富的,基本涵盖了国计民生、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那么,如此之多的法律,该如何执行呢?由商鞅发明,并在秦国沿用下来的一个规定,就此脱颖而出了。 一:商鞅的发明 在治理国家方面,儒家讲究愚民政策,讲究“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只需要让老百姓知道怎么干就行,不需要让他知道为什么要这么干。为什么不需要老百姓知道?可以保持神秘感,让老百姓警惕起来,时时刻刻都非常小心,话说老百姓一旦小心起来,犯错的机会自然会减少,天下不就好治理了吗。 儒家打的就是这样的如意算盘,总之就要让君王、律法如神龙之见首不见尾,才是个合格的管理者,然而商鞅呢? ![]() 商鞅变法制定的法律 有人居然说他是穿越过去的,好像有点道理,因为他关于驭民的思想,放在现在,也是很先进的,商鞅怎么想的?
商鞅就能有这么先进,很早就知道普法,在两千多年以前,这基本上能称之为一种很先进的发明了,那么,他是怎么做的呢。 二:秦国的规定 这项规定记载在秦国解释法律条文以及记载成熟案例的《法律答问》当中,因此,同样具备法律效力,在秦国一直沿用下来,可为什么是官吏害怕,百姓喜欢呢?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是针对官吏的。 ![]() 问答 人们常说秦法严苛,事实上,他只是对官吏严苛,大秦统一天下之后,秦始皇大约搞过五次大规模移民,前213年,迁往北方修建长城的那一次,就特别有意思,什么意思? 这次发配到边疆修长城的,不是别人,全是“治狱吏不直者”,贪赃枉法的官员,一次处理的官员就能有这么多,秦律中就有规定,老百姓盗五钱的财物是谇(警告),害盗(主管捉拿盗贼的官吏)呢?同等罪行,他受到的惩罚是劳役,差别就能有这么大。
具体到秦国的这项规定上,商鞅就要求:天下百姓以吏为师。
倘若老百姓过来询问,官吏大摆官架子,就是不说,或者不好好说,不好意思的很,以后百姓犯罪,而且还恰恰是他询问的这条罪,官吏就要以同等罪名加以处罚,而且处罚的比老百姓还严重。 ![]() 商鞅变法下的百姓
老百姓问话,官吏敢不好好回答,敢置之不理吗?两千多年以前的商鞅,两千多年以前的秦国,就能有这么先进,这不就是现在的阳光问政吗? 阳光问政,已经成为一项制度,可是,在很多地方,官员对老百姓,都不是那么太热心,为什么?假如全面借鉴秦国的这项规定,结果会怎么样呢?历史就是这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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