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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与腾讯的数据之争

 求知_时光 2019-08-22

【 图片来源:网络 】

2016年,知识付费浪潮兴起,一个又一个海浪拍打着我们的神经。但仅仅一年便遇到了瓶颈,如此表现,这场知识付费浪潮究竟是昙花一现还是新的风口?

来源 | 盛景商业评论 ID:sjwl360  

作者 | 王悦  编辑 | sunny  

作为吃瓜群众,

今年商场中上演的全武行之战,

可谓精彩纷呈了。

从前各商家使出浑身解数,

争抢的是作为消费者的我们;

而如今,他们争夺的,

是我们创造出的副产品,我们的数据。


顺丰和菜鸟的数据之战还未定出胜负,腾讯和华为就硝烟四起了,这一场仗可比电影《战狼》还要精彩。

腾讯指控华为荣耀 Magic 手机侵犯了腾讯微信数据和用户数据,而华为则坚持“所有的数据都属于用户,并且已经获得了用户的授权同意”。对于数据用户归属于谁,双方各不让步。腾讯已向监管部门投诉华为,而华为坚持认为产品通过检测,不存在争议。

而作为数据创造者的我们,却依然没有任何发言权。

▌数据频频引发战争的原因

几乎过半数的互联网公司,都声称自己正在“人工智能”领域布局,而手中最有价值的资源则是,庞大的用户数据。据《中国大数据发展调查报告(2017)》显示,目前近六成企业已成立数据分析相关部门,超过1/3的企业已经应用大数据,大数据应用为企业带来最明显的效果是实现了智能决策和提升了运营效率。

大数据描绘的未来非常令人神往,通过所有的数据参数的分解,数据公司能够触摸所有的消费者的立体轮廓,他们通过对于我们的精准画像,能够能好的理解我们,甚至比我们自己更懂的自己的深层次需求,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精准俘获,获得利润。


可以说,信息时代的数据,重要性犹如工业时代的石油,所以难怪巨头们不惜力气的为之争斗。

所以,所有的“数据之争”,虽然都打着为用户的隐私奔走的旗号,但本质上仍是商家的利益之争。

而与此同时,数据权利的边界则越来越难定义。提供硬件终端的厂商和上层应用的公司,这一对原本没有直接竞争关系的从业者,现在因为数据权利往往会出现各种矛盾。现在的业态下,手机厂商不想只是硬件提供者,APP开发者也不想只是提供一种功能,前者的代表是小米、华为、苹果;而后者的代表是微信、支付宝甚至美团、滴滴。

“伴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推进,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和硬件厂商之间的数据争夺战已经开始,并且会越来越激烈。”业内人士如此表示。

▌这场争斗,谁更有道理?

从经济学里产权理论的角度来说,数据包含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腾讯和华为争夺的,主要是对数据的使用权和收益权。如果我们举一个通俗的例子来理解这场纷争,那就是腾讯给用华为的手机给作为消费者的我们拍了一张照片,而华为和苹果开始争抢这张照片的使用权。肖像权是属于我们(消费者)的,这一点毫无疑问,但拍照显示的这张作品,则应该属于拍摄者所有(腾讯),所以腾讯才怒告华为侵权,同时请出的协调判断部门则是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的工信部。

不少网友都在社交媒体上对此次争论有所表态,IT之家网站发起了一个网络投票,询问消费者更偏重于支持哪一方,最终结果显示共有4232人参与了投票,其中1529名网友(36.13%)表示双方都不支持,占比最多。


【 来源:IT之家-投票人数4232 】

其中,双方都不支持的网友,更多是表示,“我们的数据给谁用,怎么用,作为用户是否应该有知情权?我们的数据安全是否应该有人负责?这件事应该提醒国内的监管机构,是时候给数据安全立法了。”看来,对于数据所有权醒悟的网友,也不在少数。

目前针对个人数据的保护立法还非常不完善,《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指出,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对其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负责。但这一条例并没有明确指出,数据的归属和使用,应该遵循什么原则。硬件终端和软件公司的数据之争,也没有相应的法理可以作为依据。

但这并不仅仅只是中国的问题,数据之争是全球性的广泛存在的问题。所以这次腾讯和华为的争论,在外媒上也经过了充分的报道和各方讨论。

国外的谷歌、Facebook、亚马逊等互联网巨头都拥有海量数据,且同样处于“滥用数据”的讨论中。美国《哈佛商业评论》近期发表了一篇探讨数据垄断的文章称,科技巨头正在比拼谁能收集更好更全的用户数据,比拼谁能更好更精准地为用户“画像”,同时阻止竞争对手获得数据,这是反垄断法的新战场。前不久,欧盟给全球科技公司的领头羊Google开出了24.2亿欧元的巨额罚单,理由也是因为Google“通过对其搜索服务的主导地位,引导用户使用自己的服务”,而Google之所以能做到这一步,也是因为其拥有广泛的用户数据的缘故。

目前全球各国的反垄断法条均是基于工业时代的经济理论,在这个数据已经成为企业资产中重要一极的时代,反垄断法已经凸显出其局限性。数字时代需要有所改进,使之能既保护消费者的权利,又避免阻碍经济发展。

如果不有效避免数据垄断,科技巨头将可能上演“强者恒强”,并有可能去跨领域地竞争,最终形成极度中心化的商业格局。

未来,硬件公司和互联网公司之间的竞争加剧不可避免,坐下来探讨新的规则恐怕是最便捷的道路,但立法则事关全球数十亿用户在数据资产中的正确位子和正当权益保障。


▌监管部门此时应该介入并明确对个人数据获取和使用的原则

对于这场争论,《华尔街日报》称,腾讯希望中国工信部能够介入支持腾讯,但一位知情人士说,工信部暗示希望腾讯与华为自行磋商解决。

数据之争背后,数据权属界定、立法跟进、数据安全等问题需要被统筹考虑、有序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部预测数据显示,到2020年,大数据相关产品和服务业务收入将突破1万亿元,复合年增长率保持在30%左右。目前无论是政府还是大型的互联网企业都掌握数据,在对数据的使用过程中,期待更好地发挥和挖掘数据的潜在价值,创造更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但哪些数据可以共享、交易,还是应该有所界定。而这个界定,从目前的局面来看,仅依赖企业自律是不可能达到的,知识产权界应当有所回应。数据目前已经是一种权力,产生的价值收益应当如何分配,这一现代经济的课题,是时候被立法机构提上讨论日程。

“控制资源的垄断思想是工业时代思维模式。未来是万物互联的时代,是开放共享的时代,阿里手中的数据资源可以说只有亿分之一。”在2017天下网商大会上,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首次谈及菜鸟、顺丰的“数据之争”时这样表示,但顺丰、菜鸟之争依然在损害了双方企业声誉的同时,还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法律界人士认为,目前法律界定数据权属完全参照物权有相当难度。“首先,数据在物理形态上难以把控。其次,数据本身的价值取决于很多的条件,比如数据只有使用不同的算法建模、分析,才有可能产生价值。”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副学部长王四新说,“只有权属确定后,占有、收益、处分等权利才能界定清楚。”同时,法理基础的滞后性和难以描述性并不适合目前的争议局面,判例法可能更加适用于现在的形势。也就是说,在这次腾讯和华为的数据之争中,最高立法机构应当广泛征询各方意见,进行推理论证和界定,之后给出裁定决议。而在此之后,所有关于数据之争的案件,都沿袭此次判例的做法而进行裁决。只是,这样一场判定,可以预想到是非常旷日持久的,就像欧盟开给Google的罚单,经过了长达7年的论证,而Google方表示,还将继续上诉。但我们仍然认为,这一场争论如果能够带来数据立法领域的法理补充,将会是一场非常有意义和代表性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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