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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征信授权书,保护个人征信权益

 潇湘源头垂钓翁 2019-08-23
只要去金融机构办理过贷款、信用卡或者担保等业务的人,都曾经签过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办理网贷时,也曾经在手机APP或网站签署过类似授权书。据调查了解,很多人在签署个人征信授权书的时候并没有仔细看里面的内容,也不曾考虑过这份授权书有什么作用。

什么是个人征信授权书

《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但是,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查询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放贷机构在查询客户征信信息前,必须获得信息主体书面授权,同意放贷机构报送和查询本人征信信息。

看清个人征信授权书

虽然各放贷机构的个人征信授权书内容或格式各有不同,但是应该涵盖以下基本内容:

1.被授权人:即授权查询对象,通常是某放贷机构;

2.授权事项及用途:明确被授权查询机构上报授权人的征信信息,并根据“一事一授权”原则,明确查询机构具体在办理何种业务的时候可以查询个人征信信息;

3.授权期限:被授权查询机构可查询和使用信用报告的期间;

4.责任约定:被授权人如超出授权范围查询和使用信用报告,将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授权人知悉并理解授权条款的声明;

6.授权人签名及身份证号码;

7.授权日期。

如果放贷机构的征信授权书缺乏以上要素,或者有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条款,一定要谨慎签署。

个人征信授权书保护个人征信权益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征信信息主体的权利主要有五个方面,即知情权、同意权、重建信用记录权、异议权和救济权。个人征信授权书就是出于对个人征信知情权、同意权而设定的。所以,信息主体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没有获得信息主体的个人征信授权书,查询机构不可以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2.如果个人征信授权书中有授权查询机构提供个人信用报告给第三方使用的条款时,一定要看清楚并谨慎授权;
 3.查询机构必须在信息主体签署个人征信授权书之后才可以查询;
 4.对于个人征信授权书中有不明确的地方,可以要求查询机构给予明确解释;
 5.个人征信授权书中查询授权期间不能超过本人所办理业务的存续期间;
 6.个人征信授权书一定要本人签名,他人代签的是无效的授权书;
 7.个人征信授权书中若无对查询机构的责任约束,本人可以拒绝签署。
(作者:中国人民银行怀化市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科 肖恩敏、廖恒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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