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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堂县广兴镇刁氏简介

 秋雨书轩 2019-08-23
家族名称:四川金堂县广兴镇刁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广兴镇广严寺社区三组
创建者:刁隆兵
人口数:3000
字辈:隆字辈
家训:传承刁氏家风 弘扬刁氏文化
创建时间:2018/9/4

家族简介:
刁荣桂携妻偕子迁川金堂县广兴邓家沟村史记 乾隆7年(1742)九月,刁家始祖刁荣桂携妻偕子,从广东长乐县(今五华县)入川。   一路疾行,到了今金堂县广兴镇,来到邓家沟。见这里山不是很高,水源充足,土地肥沃,刁荣桂决定在此定居落业。在邓家人的帮助下,刁荣桂一家安居于此。   刁荣桂带领家人,辛勤劳动,开荒种地,饲养家畜,人丁兴旺,日子一天天红火起来。   此时,刁家人非常想念千里之外的故乡。于是,刁荣桂组织大家修建祠堂,以纪念先祖,同时也是族人聚会的地方。   刁氏家族很讲究风水,祠堂的选址非常讲究。刁家祠堂后面的梁子形似一个卧在大地的天鹅,头部向东,左右稍低的梁子,像天鹅的两个翅膀,梁子后面有一个巨大的圆石。   当地人叫这里为“天鹅抱蛋”。这只俯卧在大地的“天鹅”,一直护佑着这里的刁家族人。 入川始祖:刁荣桂(1689─1750)妣林氏(1699─1772) 世系:一世刁荣桂妣林氏生五子(幼子迁川途中意外夭亡)。 二世长房君侯(1717年生)妣许氏,生三子,宗训、宗诚、宗涼。 二房良侯(1724年生)妣曾氏,生五子,宗祥、宗祁、宗礼、宗禄、宗福。 三房昌侯(1728年生)妣余氏,生六子,宗恒、宗宁、宗性、宗思、宗恺、宗惠。 四房盛侯(×××× )妣张氏,生七子,宗仁、宗儒、宗传、宗仪、宗伦、宗伟、宗佑。 排行:宗德赞文光 元隆正泽长 崇高思定守 远太启明良 立志开经济 存心继显扬 承先维道化 家国灿宏章 祠堂:在邓家沟,基本保存较完整,光绪年间建。祠堂平面呈“凸”字形,背山面水。 族谱:手抄本一册,乾隆二十五年裔孙匡侯始撰,同治十年裔孙起凤等续撰。 家族迁徙史:晋代刁协祖迁福建汀州府宁化县,唐代黄巢乱时,迁石壁村葛藤坪。洪武初,刁清(号:子忠)携黄、温二妣偕四子始迁广东潮州府揭扬县,继迁海阳县。后迁惠州之齐昌,即兴宁长乐县刁坊铺河塘岭塘岭。数传后,刁荣桂于乾隆七年(1742)九月二日携妻偕子迁四川省金堂县广严寺邓家沟置业落足。后昌侯长子宗恒迁简阳县灵泉寺落业。 家族佚事:①刁荣桂第五子在迁川途中,年幼被马踏致亡。在广严寺定居后,取回骨殖正式安葬,未立碑。 ②刁家祠修建时,开初正门和两侧各二道门门楣均修成半园弧形。于是有人以“违制”密告官。刁家 人得知消息后,连夜赶工将门框改成了方形,避免了一场官究之灾。 附一:《公议祠规》 ─尊祖也。祠宇之成原为追远而设先辈。君/良侯,昌/盛侯四公子孙,遗留场口牛棚菜园旱土一分并公积会赀,以作 桂公蒸尝。后辈祗宜培补加增,不得从中舞弊渔利。每岁春冬二祭来祠祀祖俱宜衣冠整肃牲仪丰洁以尽其城不得在祠嬉笑怒骂陨越权仪违者议罚。 ─教伦也。为父母者正身教子,为人子者守身孝亲,兄弟友爱如手如足,夫妇谐和正内正外正能,如此便是把是敦伦。量事轻重议罚议刑。 ─睦族也。现在四房人众已至七代。自祖宗视之同系一气,但人分班次、尊卑长幼之节不可不严,违者议处。至族中有是非优喜等事,凡属族众总宜相助相恤,视同己事,方可消内患而御外侮。不得同室操戈,自相攻击。不得想方设计舞弄权愚。不得遇事唆摆,幸灾乐祸。如有此等情事,族众议罚议刑,违者禀官究治。 ─正家也。父子兄弟、妯娌、子女合为一家,最宜严肃规矩。内外有别,不得男女混杂同坐同席,穿房入室,嬉笑妄言,不避嫌疑。致如有越礼等事,责在家长。议罚议处。 ─正业也。士农工商具是正业。子弟虽愚必须送之读书,始知道理。农为衣食之本,不读即耕,方于仰事俯獣,有所依赖。工贾兼营亦可养家,不得抛弃正业,游手好闲,窝赌窝盗,入教从匪,学戏当差,如诸卑贱等事,集祠议罚议刑,还出祠外,不得与。 ─端品也。作正人做正事,便是端品。书云:做善降之百祥,不善降之百殃,此理由今不爽。如族中子弟有蹈染邪淫,学吃鸦烟,肆行赌博,不听父兄约束者,族众议刑出祠外,不得与祭。 ─崇教也。祠中设立学堂,原为子弟读书明理而设。为师长者务宜严立学规,督责功课。每逢朔望,齐集诸生讲明道理,使子弟知得是非善恶,方不至流为匪类。豫诚堂家训下学梯航当常诵常读。 ─报换会首,须公正殷实,方许允当。如非其人,不得妄举。亦不得藉口有分争,混当首事。 ─祠内及族中遇有重大事件,须凭首事、讲人及尊长辈公议调停。余人不得掺言,违者议处。 ─蒸尝田土,旧规不准族内承佃。其已经承佃者,佃租年清,年款不得拖欠。如佃租年内不清,另招租不得执傲。 ─四房子弟读书成名,如游伴、中举、会进、入祠林及纳粟者,酌量优奖。捐功名者不在此例。 ─四房后辈如有孝子、悌弟、节妇、贞女、顺孙量予奖助。 ─四房子孙分受祖业,边界水不幸分被人侵占,滋生事端,凭众公议量事帮赀。 ─四房子孙有鳏寡孤独无所依靠者俟会事丰隆族众妥议善为安置后事。 以上四项宜资助,其余请会、借当、抢拨一切不准。前未立规时,四房人等有已经邀会、售钱、拨钱者具要退 还,不得滋异狡骗。 ─会内子孙有售业者,会内有余赀不得承贾。若无余赀不得加租借贷。强买售业者不得异言。 ─会内子孙不得抚异姓之子为嗣乱宗。更有转房一事尤属大乖伦纪,国律所禁。违者离异重处。 ─前后埋葬尝业地内,填茔均系有阴无阳。如业尽回葬,务先通知首事,方准进葬。祠堂前后左右亦宜禁止。 ─同族共居屋宇,皆祖宗费心建造原为后人楼止所设。后人往往有不遵祖德,妄想行钱抽折九桷,希图钱又协定 祠规。以后所占者,只准培补不许毁败,不招外姓。违者大则禀究,小则公罚。 ─会内山场竹树,子孙永宜惜蓄,不得私行窃伐。老坟直上寨子公地不得开土取利。如有此弊事,拿获真赃赏钱 四百文,窃者凭众酌量议罚议刑。 ─每岁春冬二祭,子孙有远近老少不一。自满七十岁以上,会内量给轿钱若干。如满七十而未来与祭者会内遗祭 肉若干,人一例。 ─出会子孙,忘却尊祖之意,不准来祠与祭,致烂会规。 ─祠规既立一以礼为权衡凡我四房子孙均宜遵守勿违共有未经胪列事件准照祠规比例公议斟酌施行 班次列后 宗德赞文光 元隆正泽长崇高思定守 远太启明良 立志开经济 存心继显扬 承先维道化 家国灿宏章 裔孙 开聪冠明氏敬书 光绪乙巳年花朝月四房后裔公议同立 附二:建祠碑记序 光绪八年春时,因祭扫阖族集聚追念祖德,概及宗祠未立,何可对我桂公林妣与四房支祖乎。况昔者赤手来川,父子勤恳,不知几历险阻,始能创此宏基。使祠宗不建,后启者不惟无以庆德泽之流长,而且无以昭雍睦于聚首也。于是共议:首倡旋即于宅后公于之地,鸠工庀材、聚石筑基,而土木兴焉。族无会底均怯工巨愚等,会募挪垫费金壹千有奇,阅两寒暑而规模甫具,非我祖英灵与族众之鼎力所致哉。今者工竣列石,惟冀后之贤肖睦族敦宗心乎。祖德损益中善为增补继述,尤为我族之庆幸也。是序。 赞钊、卿、云、纯、粹、先氏敬撰书 祠规家范另有牌式缮本兹不复赘爰将赀列后 [略] 大清光绪十五年岁在己丑花朝榖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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