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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泰艾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与原控股股东股权转让支付方式部分发生变化的公告

 奔跑在成长路上 2019-08-26

日期:2019-07-24附件下载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证券代码:300157 公告编号:2019-061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与原控股股东股权转让
    
    支付方式部分发生变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艾普”或“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川中能”)及股东孙庚文先生的通知:银川中能、孙庚文先生与北京海国翠微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国翠微”)就债务抵偿达成一致,因此银川中能与孙庚文先生关于股权转让的支付方式部分发生变化。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务债权抵偿的背景
    
    1、截至2019年7月23日,公司股东孙庚文先生尚欠海国翠微借款11,000万元。
    
    2、孙庚文先生与银川中能于2019年6月30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孙庚文先生将所持有的恒泰艾普7,600万股股份转让给银川中能(以下简称“本次股份交易”),本次股份交易价款金额为57,000万元,本次股份交易完成后银川中能将成为恒泰艾普控股股东。孙庚文先生与银川中能双方已完成标的股份过户手续,银川中能应于标的股份过户完成后20日内向孙庚文先生支付本次交易剩余股份转让款。
    
    为更有效的解决上述债权债务关系,经协商一致,银川中能与孙庚文之间的股权转让款部分以抵偿债务方式支付。
    
    二、支付方式变化的主要内容
    
    截至2019年7月23日,海国翠微与孙庚文之间剩余债务本金为11,000万元,经银川中能、海国翠微、孙庚文一致同意,由银川中能承接孙庚文作为债务人向海国翠微偿还上述剩余债务。作为孙庚文债务转让的对价,银川中能不再向孙庚文承担《股份转让协议》中对等金额股份转让款(即人民币11,000万元)的支付义务,即银川中能与孙庚文的部分股权转让款以抵偿债务方式支付,支付方式部分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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