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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新规:农村宅基地可有偿退出!农民又迎一增收利好

 至真至程 2019-08-27

现在农村空心化是不可逆转的趋势,因为村里的各项配套设施很难配备齐全,比如学校、医院等关键设施无法匹配需求。

再加上现在种地机械化程度比较高,农村不需要那么多劳动力来耕种土地。

还有最关键的一点就是种地的收益不能保障全家生活,很多农民最主要的收入来源都依靠外出打工。

这就导致了村庄越来越空,越来越留不住人!

村里越来越多的宅基地被闲置了起来,原来规定的是只能在村集体里流转,可是村集体成员都有宅基地,谁会有那么多需求呢?

现在好消息来了,最新《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被表决通过!农村宅基地可以有偿退出了!

在原来一户一宅的基础上增加了户有所居的规定。有一部分农村村民已经进城落户,这次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允许已经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如果农民不愿意退出宅基地,地方政府不能强迫其退出宅基地,必须是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

原来只是选出一些区域试行,现在表决通过后就说明将可以全部实行了!对于咱农民来说是天大的好事!

但是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也是有前提条件的,这里需要注意的3点:

1、必须是已经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才可以有偿退出。

2、必须是自愿退出,并且有偿的基础之上才可以。

3、已经进城落户的农民,地方政府不得强迫农民退出宅基地。

对于已经进城落户的农民,这无疑是增加收入变现的一个好方式,也可以促进旅游、康养、民宿等产业的发展。

一举两得的好事,你支持吗?请留言表明态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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