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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婚宴后酒精中毒身亡 子女将对方告上法院 被告:我又没请他

 五星辉煌 2019-08-27

导语:有人把酒比作琼浆玉液,认为是世间最美味的,有人把酒比作穿肠毒药,因为酒会误事伤身。然而在江西九江的一个小山村里,一名七旬老人陈某在参加了同村人的一场婚宴以后,一觉过去竟离奇死亡了,医生给出的死亡记录是酒精中毒醉酒死亡。

父亲醉酒身亡,子女三个月后提出上诉

一开始老人的子女并没有把这个事闹到法庭上,老人的生后事也处理完了,子女们也出门打工去了,这事按说应该了结了。可是三个月之后,这场意外中痛失父亲的张某,却带着姐妹几个突然又回到了老家,他们这次是来“兴师问罪”的。

并很快把办喜事的张某告上了法庭,他们出示的证据就是医院死亡记录上的酒精中毒醉酒身亡,可是法庭并没有把他作为关键证据予以采信,法官认为尸检结果才是最有效的证据。然而陈某的子女已经将老人埋葬,他们认为如果老人没有一个完整的身体,这个官司不打也罢。然而被告方并不这样认为,他们认为老人本身就有毛病,这场官司就是诬告。

被告方从一人增加至四人

就在双方争执不休的时候,原告张某又提出了诉讼请求,这回被告不是一个人,而是和老人同桌的三人,他们就这样糊里糊涂的成为了被告。而在法庭调查过程中,第一被告人张某突然提出,张某根本不是自己宴请的宾客,他来参加婚宴自己事先并不知情,他是不请自来,所以自己也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都说人情大似债,乡亲邻里的礼金和红包到头来都是沉甸甸的负担,所以张某再三考虑,婚宴除了亲家还有一些长辈参加,其他的能省则省,可死者陈某还是意外地出现了。和张某的态度一样,其他三位被告人也当庭表示,陈某的意外死亡和自己无关。

第一被告愿意赔偿3000元

经过法庭调解,对于陈某的意外死亡,四位被告共同承担40%的责任,要支付医药费、丧葬费等,一共是31789元。然而对于这个赔偿金额,第一被告人并不接受,他表示自己愿意拿出3000元进行补偿,也算是对死者陈某尽的一点心意,这是他能承受的最大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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