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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强夺民妇:明代浙江金华“光棍抢妇案”钩沉

 因果实录阅读者 2019-08-27

浙江金华府金华县崇德乡百姓潘贵一娶妻郑月桂,生一儿子才养八月,因岳父郑泰十生辰,夫妇前去道贺,来到清溪渡,与众人一同过渡。月桂坐在船中,见幼子饥啼,于是剥开衣裳,取乳喂奶,其左胸下生有一颗黑痣,被同船一光棍洪昂瞅见,起了不良之心。挨到下船靠岸,潘贵一带着妻子月桂往东路走,洪昂却上前一把扯住月桂要往西路去,贵一怒目而视:“你这人好生无耻,缘何无故扯人妇女?”洪昂恶人反咬:“你这光棍可恶,我的妻子,如何争说是你的?”二人因此厮打,洪昂将贵一打到吐血,尚不肯住手罢休。

两人混争,扭到官府,金华知府丘世爵升堂查问:“你二人何故厮打?”潘贵一气愤道:“小人与妻子同去岳父家贺寿,赶到清溪渡口,与这光棍及众人一起过渡上岸时,这混蛋就出手争说小人之妻是他的,故此与其厮打,不幸被他打到吐血。”洪昂狡辩道:“小人与妻子去恭贺岳父生辰,同船上岸,被这人乱认我妻。望大人明断,以儆刁风。”丘知府一丝错愕,当即传月桂上堂问话:“你是谁的妻子?”月桂泣道:“小妇人嫁的是潘贵一。”洪昂毒计迭出:“我妻子不贞,料想曾与这人私通,今日约他同设圈套,陷害小的,大人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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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知府想了想:“既是你的妻子,可有记认之处证明?”洪昂心内奸笑:“小人妻子左胸有一颗黑痣可证。”知府让月桂解衣察看,果然如此,随即喝令左右将潘贵一重责二十大板,至于其妻子月桂,则断给光棍洪昂。适有知县苏万民,新任金华县,前来拜见知府。到府衙门口,只见三人出府,其中月桂与丈夫潘贵一抱头痛哭,不忍分别,洪昂则在一旁强扯月桂准备离开,苏知县上前拦住:“你三人何故拉拉扯扯,啼哭不止?”潘贵一将之前的事细说一番,苏万民抬手道:“你们稍待府门一旁,不可离开。”

入府见过丘知府,苏万民拱手道:“下官刚在府前,见潘贵一与洪昂争妇,听闻知府大人已断。夫妇不舍,在外啼哭不肯分别,担心民情奸宄,难以测度,其中或有冤枉。”丘知府扶额沉思:“贤宰既能察识,本府便发到县里交你查问明白,再行回报。”苏知县谢领转出,命三人俱在县衙二门外等候,升堂坐定,先唤月桂问话:“你自己说,哪个是你丈夫?”月桂顿首:“潘贵一是真的。”苏万民再问:“洪昂与你相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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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桂如实交代:“并不相识,只因昨日渡船偶逢,幼子饥饿啼哭,民妇解开上衣喂奶,被他瞧见胸下有痣,那光棍即起此不良之心。上岸后小妇人与丈夫往东路回娘家,被他强扯硬拽去西路,所以厮打混争。夫君与其扭到知府衙门,大人问有无记认,洪昂于是指痣为凭,知府大人不察,信以为真,故此将民妇断给洪昂。还望大人严审,则民妇生死感念。” 苏万民细细查问:“潘贵一既是你丈夫,你们多大年纪?”月桂回道:“妾年方二十二岁,丈夫二十四岁,归亲三年,生下这孩子才八个月。”苏万民点头道:“有公婆没?你父母何名?多少年纪?有兄弟否?”

月桂逐一应答:“公丧婆存,今年四十五岁。父亲名郑泰十,今六月十三日五十岁,母亲张氏四十五岁,生兄妹三人,二兄居长,妾属最小。”苏万民让月桂先在西廊等候,再传潘贵一上堂听审:“妇人既是你妻子,何名?多大年纪?”潘贵一答道:“妻名月桂,年方二十二。” 所言皆合,分毫不差。苏知县让他在东廊等候,再唤洪昂听审:“你说这妇人是你妻子,潘贵一说是他的妻子,如何分辨?”洪昂贼性不改:“小的妻子左乳下有一黑痣。”苏万民拍案喝道:“那黑痣在乳下,取乳喂养幼儿,人皆所见,何足为凭!你可报她姓名,年纪,父母何名,多大年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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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昂顿时懵圈,半天才支支吾吾道:“妻名秋桂,今年二十四。岳父姓郑,明日六十大寿。”听到破绽百出的回答,苏知县饶有兴致:“成亲几年?几时生子?”洪昂信口拈来:“成亲一年,生子两月。”苏知县笑骂道:“你这奴才好大的狗胆,无故争占人妻,犹自嘴硬。左右来啊,取过粗板,重打四十,再行发配北塞充军,发驿站递解。” 他认为恶棍洪昂,枉顾王法,流毒百姓,为害久矣,受殃亦多矣。潘贵一携妻子贺寿,同船过渡,郑月桂因幼子思哺,喂养止啼而露痣。恶棍洪昂瞧见,视若凭证,贪心顿起,遂起谋端。“洪昂无妇而得妇,欢生笑脸;潘贵有妻如无妻,碎断肝肠”。如今真相大白,拟判洪昂充军北疆,由驿站递解,途中不得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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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译自《律条公案》中【光棍争妇】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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