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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应抓好“四个经常性”

 冬荣悦阅 2019-08-29

(一)抓好经常性的教育培训。主要通过教育培训解决“知”的问题。一方面,着力增强人们的安全意识,启发自觉,把外在制约的压力与启发内在自觉的动力有机结合起来,转化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把“要我安全变成我要安全”,自觉做到“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同时,通过教育培训促使人们熟悉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生产的知识技能和规避风险的要领,学会安全管理的方法及对伤害因素的辨识。

(二)抓好经常性的监督管理。如果说教育培训是解决“知”的问题,那么监督管理就是解决“行”的问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人们的不安全意识和不安全行为还普遍存在,仅靠自觉行为是远不能解决问题的,必须辅以强有力的安全监管和不断的跟踪督导,才能实现真正的安全。近年来,有安全专家及相关部门研究指出,有两个90%值得注意。即:90%以上的生产事故是由人的因素造成的,这些事故中又有90%以上是因“三违”造成的。可见,只要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90%以上的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三)抓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要善于发现问题。任何事故的发生都要经过由量变到质变的演进过程。安全生产工作就是要遏制不利因素的量变发展,防止其发生质的突变。安全检查这一行之有效的做法是发现隐患的基本手段和必要途径。除抓好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的安全检查排查外,关键是要建章立制、健全机制,形成常态。通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为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奠定基础。

(四)抓好经常性的隐患整改。安全生产工作重在抓落实。抓好工作落实,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必然要求,也是预防事故发生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隐患排查治理是一项经常性工作,治理一个隐患,就有可能防范或避免一起事故的发生。隐患排查治理是日常安全工作最多最大量的工作,整治隐患必须做到“六落实”,即:项目落实、标准落实、措施落实、经费落实、时限落实,责任人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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