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365· ·第二章 五运六气· ·第八节 六十年运气同化·
二、六十年运气同化(上)(087)
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讨论六十甲子年五运气行的常数。十天干循环六轮成六十甲子,按六十甲子的顺序,其中相隔三十年的两个年份,它们的气化常数相同,如甲子、甲午年,甲子是第一年,甲午是第三十一年,这两年气化常数相同。所以我们只要知道了前三十年的气化常数,则后三十年就在其中了。 (阅读本篇,宜与上篇之“五运气行常数概念图”及“灾变时位表”对照)
帝曰:善。五运气行主岁之纪,其有常数乎?岐伯曰:臣请次之。 甲子、甲午岁。 上少阴火,中太宫土运,下阳明金。热化二,雨化五,燥化四,所谓正 化日也。其化上咸寒,中苦热,下酸热,所谓药食宜也。
“甲子、甲午岁”:甲年化土运,甲为阳干,所以这二年均为土运太过之年,行太宫运。 “上少阴火,中太宫土运,下阳明金”:子午之岁,上见少阴。凡岁支为子、午的年份,都是少阴君火司天,所以甲子、甲午之年少阴君火司天;少阴君火司天则阳明燥金在泉;甲年中运为太宫(土运太过)。 “热化二”:热化,少阴君火司天,司天君火化热。二:地二生火,故二为常数。常数二在时位上对应于未申(夏历六、七月)、西南方、坤(腹、脾)。火初生于夏历二月,旺盛于六月。下同。 “雨化五”:中运土气化为雨湿。五:天五生土,故五为常数。常数五在时位上对应于丑辰未戌(四季月)、中央(脾胃)。土初生于五月。下同。 “燥化四”:燥化,阳明燥金在泉,在泉金气化燥。四,地四生金,故四为常数。常数四在时位上对应于辰巳(三、四月)、东南方、巽(股、胃)。金初生于四月,成于九月。下同。 “所谓正化日也”:指司天、在泉、中运的正常气化为正化。因胜复之气所发生的气化就不是正常的气化,而称为“邪化”。 甲子、甲午为太过之年,不出现胜气,故为正化。 司天火化致病,可用咸寒之品治疗;咸从水化,为寒胜热。中运雨化致病,用苦热之品治疗;苦从火化,能燥湿。在泉燥化(清凉之气)致病,用酸温之品治疗;酸从木化,为温胜凉。下同。 “药食宜”:用上述性味的药物或食物调治司天、在泉、中运之气所致病变比较合宜。
乙丑、乙未岁。 上太阴土,中少商金运,下太阳水。热化寒化胜复同,所谓邪气化日也, 灾七宫。湿化五,清化四,寒化六,所谓正化日也。其化上苦热,中酸和, 下甘热,所谓药食宜也。
“乙丑、乙未岁”:乙年化金运,乙为阴干,所以这二年均为金运不及之年,行少商运。 “上太阴土,中少商金运,下太阳水”:丑未之岁,上见太阴,所以这二年都是太阴湿土司天,太阴湿土司天则太阳寒水在泉。乙年中运为少商(金运不及)。 “热化寒化胜复同,所谓邪气化日也”:这二年都是金运不及,运不及必有胜复之气出现。金运不及,则火气为胜气(热化),水气为复气(寒化),出现胜复之气的气化称为邪化。灾害多发生在第七宫。第七宫在西方酉位,应兑(金),病变内舍于肺,外在皮肤。 “湿化五”:湿化,太阴土气化雨湿。五:天五生土,故五为常数。常数五在时位上对应于丑辰未戌(四季月)、中央(脾胃)。土初生于五月。 “清化四”:清化,中运金气化生清凉之气。四,地四生金,故四为常数。常数四在时位上对应于辰巳(三、四月)、东南方、巽(股、胃)。金初生于四月,成于九月。 “寒化六”:寒化,太阳水气化寒。六:天一生水,地六成之,故六为常数。常数六在时位上对应于戌亥(九、十月)、西北方、乾(头、小肠)。水盛大在六月,初生在一月。以上三化都是正化。 针对上述三化的药食调治:司天湿化致病,宜用苦热之品;中运清化致病,宜用酸性温和之品;在泉寒化致病,宜用甘热之品,甘从土化,土能制水。
丙寅、丙申岁。 上少阳相火,中太羽水运,下厥阴木。火化二,寒化六,风化三,所谓 正化日也,其化上咸寒,中咸温,下辛凉,所谓药食宜也。
丙年化水运,寅申之年少阳相火司天,所以丙寅、丙申之年司天为少阳相火,中运太羽(水运太过),在泉厥阴风木。 少阳化火,常数为二;水运化寒,常数为六。常数二、六之义同上,这里不再复述。“风化三”:风化,厥阴木气化风。三:天三生木,故三为常数。常数三在时位上对应于卯(二月春分前后)、东方、震(足、肝)。木初生于三月,成于八月。 药食调治:司天火化致病,宜用咸寒之品;中运寒化致病,宜用咸温之品;在泉风化致病,宜用辛凉之品。
丁卯(岁会)、丁酉岁。 上阳明金,中少角木运,下少阴火。清化热化胜复同,所谓邪气化日也。 灾三宫。燥化九,风化三,热化七,所谓正化日也。其化上苦小温,中辛和, 下咸寒,所谓药食宜也。
丁年化木运,卯酉之年阳明燥金司天,所以丁卯、丁酉之年司天为阳明燥金,中运少角(木运不及),在泉少阴君火。丁卯岁支与中运五行属性相同,为岁会。 “清化热化胜复同,所谓邪气化日也”:木运不及,燥金为胜气,君火为复气,是为“邪化”。“灾三宫”:灾害多发生在第三宫。第三宫在东方卯位,应震(木),病变内舍于肝,外在筋纽。 “燥化九”:燥化,司天金气化燥。九:地四生金,天九成之,故九为常数。常数九在时位上对应于午(五月)、南方、离(目、心)。金收成于九月,初生于四月。“风化三”:同上文。 “热化七”:热化,在泉君火化热。七:地二生火,天七成之,故七为常数。常数七在时位上对应于酉(八月)、西方、兑(口、肺)。火旺盛于七月,初生于二月。 药食调治:司天燥化致病,宜用苦味小温之品;中运风化致病,宜用辛味温和之品;在泉君火致病,宜用咸寒之品。
戊辰、戊戌岁。 上太阳水,中太徵火运,下太阴土。寒化六,热化七,湿化五,所谓正 化日也。其化上苦温,中甘和,下甘温,所谓药食宜也。
戊年化火运,辰戌之年太阳寒水司天,所以戊辰、戊戌之年太阳寒水司天,中运太徵(火运太过),太阴湿土在泉。 司天水气寒化,中运火气热化,在泉土气湿化。“寒化六,热化七,湿化五”:义如上述。 药食调治:司天寒化致病,宜用苦温之品;中运热化致病,宜用甘味调和;在泉湿化致病,宜用甘温之品。
己巳、己亥岁。 上厥阴木,中少宫土运,下少阳相火。风化清化胜复同,所谓邪气化日 也,灾五宫,风化三,湿化五,火化七,所谓正化日也。其化上辛凉,中甘 和,下咸寒,所谓药食宜也。
己年化土运,巳亥之年厥阴风木司天,所以己巳、己亥之年厥阴风木司天,中运少宫(土运不及),少阳相火在泉。 土运不及,则风木为胜气(风化),燥金为复气(清化),出现胜复之气为“邪化”。灾害多发生在第五宫,病变多发生在脾胃。“风化三,湿化五,火化七”之义同前。 药食调治:司天风化致病,宜用辛凉之品;中运湿化致病,宜用甘味调和;在泉清化致病,宜用咸寒之品。
庚午(同天符)、庚子(同天符)。 上少阴火,中太商金运,下阳明金。热化七,清化九,燥化九,所谓正 化日也。其化上咸寒,中辛温,下酸温,所谓药食宜也。
庚年化金运,子午之年少阴君火司天,所以庚午、庚子之年少阴君火司天,中运太商(金运太过),阳明燥金在泉。岁运太过之气与客气在泉之气相合而同化,叫做同天符,所以这二年都是同天符之年。 “热化七,清化九,燥化九”:清化九与燥化九之义相同。 药食调治:司天热化之年,宜用咸寒之品;中运清化致病,宜用辛温之品;在泉燥化致病,宜用酸温之品
辛未(同岁会)、辛丑(同岁会)。 上太阴土,中少羽水运,下太阳水。雨化风化胜复同,所谓邪气化日也。 灾一宫,雨化五,寒化一,所谓正化日也。其化上苦热,中苦和,下苦热, 所谓药食宜也。
辛年化水运,丑未之年太阴湿土司天,所以辛未、辛丑之年太阴湿土司天,中运少羽(水运不及),太阳寒水在泉。岁运不及之气与在泉之气相合而同化,叫做同岁会,所以这二年都是同岁会之年。 水运不及,则湿土为胜气(雨化),风木为复气(风化),出现胜复之气为“邪化”。灾害多发生在第一宫,应坎(水),病变内舍于肾,外在于骨及肩背膂筋。 “寒化一”:这二年中运与在泉都是寒化。一:天一生水,故一为常数。常数一在时位上对应于子(十一月)、北方、坎(耳、肾)。水初生于一月,盛大在六月。 药食调治:司天湿化致病,宜用苦热之品;中运寒化致病,宜用苦味调和;在泉寒化致病,宜用苦热之品。
壬申(同天符)、壬寅(同天符)。 上少阳相火,中太角木运,下厥阴木。火化二,风化八,所谓正化日也。 其化上咸寒,中酸和,下辛凉,所谓药食宜也。
壬年化木运,壬申之年少阳相火司天,所以壬申、壬寅之年少阳相火司天,中运太角(木运太过),厥阴风木在泉。岁运太过之气与客气在泉之气相合而同化,叫做同天符,所以这二年都是同天符之年。 “风化八”:这二年中运与在泉都是风化。八:天三生木,地八成之,故八为常数。常数八在时位上对应于丑寅(十二月、一月之间)、东北、艮(手、大肠)。风盛大在八月,初生在三月。
癸酉(同岁会)、癸卯(同岁会)。 上阳明金,中少徵火运,下少阴火。寒化雨化胜复同,所谓邪气化日也。 灾九宫,燥化九,热化二,所谓正化日也。其化上苦小温,中咸温,下咸寒, 所谓药食宜也。 (以上《素问·六元正纪大论第七十一》11/20) 癸年化火运,卯酉之年阳明燥金司天,所以癸酉、癸卯之年阳明燥金司天,中运少徵(火运不及),少阴君火在泉。岁运不及之气与在泉之气相合而同化,叫做同岁会,所以这二年都是同岁会之年。 火运不及,则寒水为胜气(寒化),湿土为复气(雨化)。出现胜复之气为“邪化”。“灾九宫,燥化九,热化二”之义同前。 药食调治:司天燥化致病,宜用苦味小温之品;中运热化致病,宜用咸温之品;在泉热化致病,宜用咸寒之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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