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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道路停车居住认证工作

 wangzh23 2019-08-30

尊敬的社区居民:

您好!为贯彻落实北京市道路停车管理改革的相关工作,石景山区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路侧停车电子收费。为使有居住停车需求且具备相关条件的居民及时享受临近道路停车的相关优惠政策,结合北京市交通委的相关要求,我区将针对本地居民开展道路停车居住认证工作,相关内容如下:

一是车辆应在本市注册登记;二是车辆所有人应当为个人;三是车辆按规定投保车辆保险且在保险及车辆检验有效期内;四是信用记录良好;五是仅对家用小客车进行认证,货车、运营车辆(个体出租车除外)不纳入认证范围;六是车辆未在本市其它区域认证。

一是停车人为我区居民,且应长期居住在申请区域;二是车辆登记在停车人或停车人直系亲属名下;三是停车人未在本市其它区域申请居住停车认证,如核实已在其它区进行过认证,将自动取消石景山区认证资格;四是在居住小区或周边其它路外停车场已有停车位的,不能申请道路停车居住认证;五是停车人需承诺所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同时做到“停车入位、停车付费、违停受罚”。

第一序列:五证齐备的长期居住人口(房产证,户口,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证。可包含户主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

第二序列:四证齐备的长期居住人口(相比第一序列仅户口或房产不一致的。可包含户主直系亲属:父母、夫妻、子女);

第三序列:三证齐备的长期居住人口(能提供在本社区居住的居住证明且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一致)。

优先满足第一序列认证人的停车需求,原则上如第一序列认证人数量已超出社区周边道路停车位供给总数,则不再对第二序列进行认证登记。同理一、二序列总和已超出社区周边道路停车位供给总数,则不再对第三序列进行认证登记。认证登记最终结果以区交通委认定为准。

即日起,申请人于2周内,可针对所在居住小区周边道路停车位(施划白色实线与白色虚线停车位区域),持上述证件前往社区居委会进行申请,申请时查验原件,自备1份复印件交社区居委会留存。相关手续办理不需缴纳任何费用。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获得居住临时停车位的,经核实后取消其居住停车位使用资格,取消该申请人今后的申请资格。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本市道路停车占道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8〕2770号)的标准,获得认证的车辆将享受路侧停车收费1元/2小时的优惠价格。道路停车位不提供个人固定车位,严禁私划车位或使用地桩地锁及其它障碍物占用车位。不再使用认证资格者,可以向各街道办事处申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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