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易标的的种类,我国有几大类交易场所,分别是证券交易所、大宗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所、黄金交易以及产权交易所、金融资产交易所。 交易场所从监管主体以及业务开展范围而言,主要可分全国性的及区域性的。全国性的交易场所受 “一行两会”的严格监管,业务开展相对更规范。区域性的交易场所,诸如股权交易中心(俗称四板)、金融资产交易所(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等等主要受到地方政府监管。 金融资产交易所顾名思义,是为金融资产交易提供信息和场所的平台。 金融资产交易中心业务主要围绕非标资产而展开的,主要有如下四大类业务: 第一类:是金融资产交易业务,直接对金融国有资产、不良金融资产、私募股权、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进行交易; 第二类:是资产收益权交易业务,不直接对基础金融资产交易,而是对存量金融资产以信托受益权、应收账款收益权、小贷资产收益权、融资租赁收益权、商业票据收益权等形式盘活非标资产; 第三类:是融资类业务,如委托债权投资、定投投资工具、私募债等; 第四类:是信息耦合业务,交易所提供企业投融资信息,或展示项目信息,撮合各方达成交易,并同时提供登记托管等配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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